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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16日
临海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领导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及相关文件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好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现根据《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涉及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台综执办〔2019〕19号)文件要求,集中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公共设施管理等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隐患,严防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上旬。
三、重点内容
1.城镇燃气。全面排查、清理、整顿城镇燃气领域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城镇燃气企业经营、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包括液化石油气储配企业、供应站、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和用户单位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2.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化粪池检查和清淤作业;加氯间的安防监控;污水处理厂生产和化验等环节使用的盐酸、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化采购、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管理;乙炔、氧气等市政设施抢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管理。
3.园林绿化。有无在人群密集区使用硝酸铵肥料和氧乐果农药的情况,硝酸铵肥料和氧乐果农药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情况,有无出现过类似安全事故,使用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且获得安全使用技能。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