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预防 2019 年春季及各重点时段中小学生可能发生的各类心理危机事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安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号)文件要求,请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全面完成对心理高危学生的筛查工作,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填写好附件1、附件2、附件3于4月1日前发送至jyjjjk307@163.com。
附件1: 心理高危学生汇总表
附件2: 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附件3: 心理高危学生干预方案
附件4: 全省各地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
附件5:《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号)
临海市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
附件 1
心理高危学生汇总表
(××学校)
学 校 | 心理高危学生人数 | 联系人及电话 | |
二类危机人数 | 三类危机人数 | ||
附件2.
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学校)
序号 | 姓名 | 年级班级 | 学校 | 危机类别 | 是否已制定干预方案 | 联系人及电话 |
附件3
心理高危学生干预方案
姓名 | 学校 | 班级 | |||
学生主要心理症状 | |||||
心理评估结论 | |||||
干预方案 | 包括原因分析与具体的干预措施,可附页。 | ||||
主要责任人 | 电话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