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5号)精神,为了全面掌握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为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现就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排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研读《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5号)精神,根据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排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