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市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根据台州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台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和<台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细则>的通知》精神,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始终,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力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提高校园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文明校园评比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全市各中小学,已命名为省、市级“文明单位”并经复评保留荣誉,以及被评为首批、第二批市“文明校园”的学校不列入本次评选。
二、申报要求
1.自愿申报。各申报学校必须按照《临海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则》,认真总结近年来创建工作成效,做好下阶段工作计划。申报全市中小学“文明校园”的学校,需填写《临海市第三批中小学文明校园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证明无严重违纪、违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材料。
2.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