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渔发[2019]10号)、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港口渔[2019]10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临海市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养殖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临海市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临海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临海市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和《台州市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养殖行业管理,加快渔业养殖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全面提高养殖质量效益,促进我市渔业养殖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特制定《临海市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创建成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1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个及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个,全面完成省市级创建任务。
二、创建重点
(一)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是整体提升我市水产养殖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创建实施,科学拓展养殖空间,完善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养殖主体养殖行为,提高水产养殖设施化、生态化发展水平,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环境,促进渔业养殖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省级渔业健康养示范县的标准,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水产养殖业发展存在的短板,着眼示范县创建工作目标,制定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突出我市工厂化、设施化、循环化养殖优势,全面实施池塘生态化治理要求,走一条有临海特色的新型养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