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生产主体: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农质发〔2014〕31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质发〔2016〕15号)的要求,决定对全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质扩面建设的生产主体进行验收,特制定《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质扩面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现予公布实施。
临海市农业农局
2019年11月25日
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质扩面建设项目
验收办法
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为依托,以保障我市消费安全、服务产业发展为宗旨,已追溯到责任主体为基本要求,以二维码为产品标识,建立健全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信息库,巩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特制定本验收办法。
一、验收时间
2019年11-12月
二、验收对象
2019年12月1日前,本市范围内新建成追溯体系并递交《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申请表》(详见附件1)的提质扩面生产主体等。
三、验收内容
1.实地检查企业办公地点硬件建设情况;
2.查阅企业生产记录、管理档案;
3.现场查看员工独立操作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完成二维码打印。
四、验收方式
采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并按照《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验收表》(详见附件2)进行验收。
五、参加人员
由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牵头,镇(街道)相关人员参与。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相关科室、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及时督促、指导追溯建设主体做好验收相关准备。
(二)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在一个月内给予一次复验机会;复验不合格的,取消奖补资格。
(三)根据各追溯建设主体得分追溯主体奖励二千五百元。对于以上项目验收合格的单位,经公示后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市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和验收结果安排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具体验收时间、路线安排由验收小组届时提前通知。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申报表
2、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验收表
3、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流程
4、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质扩面主体名单
附件1
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申报表
填报日期:
申报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主营产品 | 生产规模(亩) | ||
开户行 账号 | |||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办公场所 | 办公桌 | ||
主体信息是否完整 | 生成的二维码:(粘贴) | ||
二维码打印机情况 | |||
生产记录全面、完整、准确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 ||
申报单位 意见 (盖章) | 镇(街道) 意见(盖章) | ||
农业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
附件2
临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验收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标准分 | 建设情况 | 考核得分 | |
硬件 配置 建设 情况 (35分) | ★二维码打印机 | 1 | 25 | ||
★办公场所 | 1 | 5 | |||
办公桌 | 1 | 5 | |||
追溯 平台 使用 情况 (30分) | ★追溯平台信息完整度 | 100% | 10 | ||
★二维码使用率 | 100% | 10 | |||
★运用平台熟练度 | 能熟练操作 | 10 | |||
上墙 内容 (15分)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1 | 5 | ||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 1 | 5 | |||
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 | 1 | 5 | |||
档案 管理 (20分) | 参加培训 | 1次以上 | 10 | ||
★生产记录 | 完整 | 10 | |||
综合考核结果 | 11项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