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临海市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落地,规范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现将《临海市交通运输企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交通运输企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的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49号)以及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年2月26日公告精神,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细化审核发放流程,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落地,根据我市交通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海市交通运输企业补助政策实施细则。
一、防疫费用补助
(一)补助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从事客运、货运(包括普通货运、货运站场、货运代理)、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车客运、巡游出租车)企业;
(二)补助期限
自恢复营运(2020年2月18日)至一级响应解除后一个月(2020年4月2日)。
(三)补助标准
按企业在册人数以人均20元/月的标准补助,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一个半月的按一个半月计算。
(四)申请流程
1.企业提出防疫费用补助申请(申请表见附表1)、提供员工名册;
2.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审核汇总报交通运输局公示;
3.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公示结果发放至企业。
二、巡游出租车政策性补助
(一)补助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巡游出租车企业实际车辆承包驾驶员;
(二)补助期限
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3月2日(一级响应期间),共40日。
(三)补助标准
以每辆每日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申请流程
1、企业提出补助申请(申请表见附表2),并附补助车辆清单和对应的实际车辆承包驾驶员名册;
2、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审核汇总报交通运输局公示;
3、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公示结果发放至企业,由企业发放至实际车辆承包驾驶员。
三、公交政策性补助
(一)补助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公共汽车客运企业。
(二)补助期限
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4月2日(一级响应解除后一个月)。
(三)补助标准
对比去年同期营业收入不足部分给予70%补助。
(四)申请流程
1、企业提出补助申请(申请表见附表3);
2、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审核汇总报交通运输局公示;
3、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公示结果发放至企业。
四、客运政策性补助
(一)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