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
现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要点》随文报上,请审阅。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6日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要点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依法治交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其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临交〔2019〕62号),将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予以落实。
(二)完善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执法相关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积极推行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相关单位及每个执法人员身上,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有制度、有目标、有考核。为严格依法行政,达到执法工作的“六化”(即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打下良好的基础。确保了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不出现行政错案。2019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10件,办结各种行政处罚案件419件,没有发生违反法定职责和程序的行为,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及行政败诉案件和错案。做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正确率100%。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统一编号、备案审查、公开发布和定期清理等事项。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报市司法局登记编号并备案。形成了顺畅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按要求全面开展并完成年度和地方机构改革等重大改革所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
3、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决策前调研、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公示、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另外还制定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重行政大决策目录管理的程序、执行要求、不得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及其监督等事项。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未发生因此而造成有负面影响的情形。
4、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以本局法制科及局属执法单位法制部门人员为主,聘请专家或律师参加。外聘了浙江崇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建华律师为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登记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5、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管理责任分工、合同内容、合同程序管理和对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等事项。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合同备案制度等,明确凡以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均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按规定报送年度生效合统计表和年度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未出现因合同争议引发的诉讼等情况。
6、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及民事纠纷,促进行业稳定,构建和谐交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72号)和《临海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认真梳理涉及我局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临交〔2019〕150号),成立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开展行政调解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汇总、分析上报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制定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细则》(临交〔2019〕13号)和《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临交〔2019〕14号),成立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计划经常性地对所属各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收到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以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文明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狠抓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使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19年分3次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一是根据临海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照评查标准,我市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对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包含行政强制内容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按要求上报市司法局。二是根据《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台交办〔2019〕51号)要求,对照评查标准,我市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案件)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三是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局法制科长和局属各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法制员)组成的案卷评查组,对我市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了集中抽查评查,并选送优秀案卷参加台州市局“十佳”执法案卷评选。我们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努力提高执法文书的质量。我局被评定为2019年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优胜单位,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临运罚字〔2018〕第3310825118100456号案卷被评为2019年台州市交通运输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受到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台交〔2019〕191号文通报表彰。
2、将新修订后浙交〔2019〕183号文印发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ZJSP17-2019-0012)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ZJSP17-2019-0013)予以转发,要求我市交通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并在《中国.临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面推进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制定印发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临交〔2019〕103号),该《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我市交通运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了部署和细解,明确于2019年底前,在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编制完善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外部流程图及内部流程图》、《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处罚)》、《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和《临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临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临海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并及时在临海市门户网站中的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