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浙财农〔2017〕100号),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2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7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1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号)文件精神,本次拨付款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