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临海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临组通[2019]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国家工作人员应登记而未登记人员信息报备工作开展一次全面自查。
一、登记报备
1.新增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职工应登记而未登记人员,新增原因注明新调入、新录用、转隶等原因,属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备注中还应注明转隶前原单位名称。
2.更新对象:已登记人员原登记信息有更新,更新原因注明工作单位调整、职务变动等。
3.撤销对象:已登记人员原登记信息需撤销,撤销原因注明XX数据错误、XX信息变更,注明已死亡的、退休(已满撤控年限)、调离原单位或机构改革转隶到其他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