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以及《台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 聚焦遏重大、减总量、防较大、固本质、强智控、提素养,紧盯危化品、小微企业和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十大重点领域,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助力添彩“重要窗口”建设、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1.事故总量控制方面。遏重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总量:保持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降幅居台州市前三。防较大: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发生。2.行业指标控制方面。道路运输、工矿企业、渔业船舶领域,事故死亡人数2020-2022年每年同比下降20%以上。危化品领域,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指标考核继续保持台州市优秀行列。消防领域,2020年火灾起数比2019年下降10%、死亡人数不超过前两年平均数;2021-2022年,每年火灾起数控制在180起以内,年死亡人数不超过2018年和2019年的平均数;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特种设备领域,万台事故率指标2020年控制在0.28以内、2021年控制在0.25以内、2022年控制在0.23以内。3.能力提升方面。固本质:通过三年努力,到2020年全市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在规划引领、标准规范、科技兴安、源头治理等方面实现100%覆盖,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强智控:到2020年9月底基本完成“一库一网一平台”“一图一端一指数”等精密智控体系建设,2022年底全面实现企业、工业园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范数字化赋能,立体化监测、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提素养:2020年完成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1.9万人以上,三年培训人数不少于5万人,建成安全体验馆6家、消防体验点19个以上,全民安全素养明显提升。
二、工作内容
重点分3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3个专题和10项专项整治方案另行发文)。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尚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现象;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专业安委办未常态化履职;三是风险防范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组织各级干部集中收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参加各级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班,3年内对各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完成1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经常性、系统性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专题宣讲每年不少于1次;临海电视台安排播出专题片公开版,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2021年底前实现平台100%覆盖,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三是集中重点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依托全市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场馆、安全体验基地等,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成安全体验馆6家、消防体验点19个以上,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确保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各级党委会议每年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政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完善安委会“1+X”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重点明确新业态新生产经营方式监管部门安全职责,推动各专业安委办常态化履职;强化考核巡查、检查督查、警示约谈等措施,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铁路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针对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全覆盖。巩固推广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下手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六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计划。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基础上,运用数字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强精密智控。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研究制定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等,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七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确保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设尽设”,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鼓励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分级分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轮训并实现综合应急业务培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复训、专业领域业务培训100%覆盖。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胡新民,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
1.存在问题。一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日常监管数字化、数字监管日常化未形成,精密智控有待加强;二是相关部门平台深度融合贯通不够,数据信息缺乏有机整合;三是数字化专业人才缺乏。
2.工作措施。一是构建重点领域风险一个库,2020年底完成重点岗位人员、高风险设备设施、高风险场所、重点企业、高风险集聚区、高风险作业等七大风险目标风险监测数据库。二是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图一端”,以企业自查、社会化中介机构协查、监管部门检查等数据为支撑,建立企业风险隐患四色分级图;全面推广“台州市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APP端应用,配合“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现日常监管数字化、数字监管日常化。三是整合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智慧工地、绿盾工程等数据平台;构建各类企业、园区等公共安全智能监管体系平台建设;推动化工园区“五个一体化”建设,2022年底前试点推广至小微企业园等其他高风险功能区域;对加工、仓储、运输等生产过程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四是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相关部门新建或改造城市大型建筑、大型公用设施、地下管网及综合管廊、公共空间、消防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保障等感知网络建设,将触角延伸至城市每个角落。2022年底进一步集成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化系统,为城市安全管理提供精确、及时和有效的感知数据。五是融合推进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视联网和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等通信手段建设,构建有线无线一体、地面天空协同的多维度融合通信系统,实现应急救援快速反应。2022年底迭代升级应急管理数字化平台,整合各方面救援力量,建成快速反应、集成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胡新民,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存在问题。一是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二是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有效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未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对事故易发多发关键环节安全管控不到位;五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专业安全技术团队和员工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共治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
2.工作措施。一是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企业抓业主、业主抓员工、员工抓岗位“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意见》,加大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实现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八大重点领域企业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到2021年底前危化品等八大重点领域企业100%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全覆盖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强化安全投入和技术改造,2020年底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完成危化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0-2022年每年培训企业员工不少于1.5万人次,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和风险警示,落实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到2020年底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重点使用企业、“三类园区”“三类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覆盖,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实现全覆盖。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0年底前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高危行业企业2020年底前自评率达50%、2021年底前达100%,其它规模上企业2021年底前自评率达50%、2022年底前达100%;建立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危化品等八大重点领域全面制定出台;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2020年底前修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提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2021年底前做大做强1家以上,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小微企业园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2022年底前对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全覆盖开展在线监测。六是严格执法和事故调查。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占比达65%以上;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的执法检查,强化事故“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健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胡新民,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大数据局、台州银保监局临海监管组、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源头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动火作业、业务外包、设备检维修、进入受限空间、危险品储存、危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偏低;四是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合力不够有力有效。
2.工作举措。一是提升源头防控能力,科学规划布局,2021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修订;优化产业结构,2021年底前市级制定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实施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程,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开展整治提升,到2020年8月底前消除高风险化工园区,到2022年底消除较高风险化工园区。二是提升全链条监管能力,2020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的浙江松谷造漆工业有限公司搬迁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外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实现对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运卸全流程动态监管,建立完善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三是夯实企业安全基础,2020年9月底前危化品许可企业和重点使用企业建立全员风险辨识、安全承诺公告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应用,重大危险源实现在线监测监控全覆盖;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9人以上(不含本数)重点监管工艺、涉爆和剧毒车间改造减员工作,以及建成9年以上(不含本数)的涉及复杂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的技术改造任务;危化品许可企业成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按规定配置化工相关类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四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应用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2021年底前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100%线上精准智控;加强应急救援工作,2022年底前重点化工园区按化工处置专业消防救援站标准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推进社会化服务,2022年底前实现危化品许可企业第三方安全服务全覆盖;加强专业人才培养,2022年底前全市大中专职业院校开设危化品安全特色专业1所以上。五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2021年底前制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到2022年底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胡新民,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五)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风险管控体系不够健全;二是“三场所三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三是使用危化品的小微企业面广量大,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小微企业安全防范能力不足,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低水平重复事故多发;五是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龙珠山尾矿库未建立在线监测信息化系统。
2.工作举措。一是全面开展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依托信息化平台,动态掌握全市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到2020年底建成率达15%、到2021年底建设率达65%、到2022年底基本全覆盖。2020-2022年每年建设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区)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企业(园区)不少于10家(个)。二是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完成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加工制造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推动危化品使用、配送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到2021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建立危化品仓库、健全落实危化品使用管理规范。持续开展低水平重复事故专项整治。三是深化小微企业违法建筑违章搭建、村级出租厂房、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厂中厂安全管理,到2021年底各级挂牌的小微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到2021年底彻底消除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到2022年底“三非”“两超”基本消除。四是全面推进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2020-2022年小微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每年不少于1.5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2022年底加工制造类星级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覆盖率100%;加强对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设备设施、高危作业等线上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线上申报和实时分析。六是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底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50%,2021年底覆盖率达75%,2022年底全覆盖。七是强化矿山源头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工作制度,严格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基建期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八是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到2020年底淘汰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规范露天矿山台阶式开采,推广矿用运输车辆和破碎系统自动化。九是全面推进矿山信息化建设,2021年底前龙珠山尾矿库完成在线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十是强化矿山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十一是提升矿山企业风险管控能力,2020年底前矿山企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022年底前督促矿山企业健全落实标准化达标体系。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胡新民,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大数据局等;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六)消防安全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等五大领域火灾隐患仍然突出。二是消防车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等“生命通道”存在被占用、堵塞现象。三是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消防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行业部门合力治理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力度不够;农村老宅“小火亡人”时有发生;酒店式公寓、分割式租赁厂房、村建工业小区等新业态存在较大火灾风险。四是消防投入不足,基层消防业务不扎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不足,基层消防社会治理力度衰减。五是智慧消防与政府大数据平台深度融合不足。六是各类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较差。七是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不完善,火灾隐患易反弹回潮。
2.工作措施。一是深化居住出租房(民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专业市场及“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小微企业)五大领域治理,2020年实现五大领域底数“清底”100%,2021年实现隐患“清零”100%,2022年基本建立各领域常态治理机制。二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2020年底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未按标准划线管理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2021年底完成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2年底前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消防治理,2020年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达70%以上,2022年实现100%;2022年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建设、民居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力系统和电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教育、民政等其他行业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隐患集中整治。2020年摸清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底数,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老旧场所、村自留地建筑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常态落实农村老宅和老年人建筑火灾防范措施。四是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2021年完成市、镇两级城乡消防专项(专篇)规划修编,出台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0年实现镇街消防力量全覆盖,2021年100%完成镇街消防管理队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防火业务和技战术业务大培训,2020-2022年,每年举办一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五是提升大数据和物联网在消防领域的运用效果,2020年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人密场所推广应用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2021年基本完成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设推广各类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2020年100%完成加工类小微企业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培训;2022年规范运行1个市级消防教育馆、19个镇街级消防体验室,加强村级消防教育体验点建设,形成城乡三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体系。2020年探索推行消防安全码管理,完成对居住出租房房东、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消防体验全覆盖,2022年实现注册式消防体验全覆盖。七是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高层建筑ABCD分级管理,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机制逐步推广到其他人密场所、生产企业等,2020年在部分镇(街道)适时开展试点推广,2021年实行示范引领、全市推广,2022年实现从粗犷式整治向长效精准式治理转变。
3.职责分工。责任领导:胡新民,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大数据局、市供电局等;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七)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存在问题。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涉及老年人、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以及县道以上公路、重点时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发;二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道路运输企业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外市籍输入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四是穿村穿镇公路、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等交通事故多发,猫狸岭等长隧道事故隐患风险大;五是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变型拖拉机等低、慢车辆安全监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