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浙发改体改〔2020〕6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清单事项和管辖权限进行了细化,形成了我市落实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清单落地实施。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各单位要逐条对照清单,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建立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无缝衔接机制,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两张皮”现象。对不符合清单精神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依法定程序做好“立改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