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鼓励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临海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暂行办法》(临市监〔2020〕10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临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建立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专利工作机制。企业有较健全的内部专利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专利产权管理与保护的规范、专利信息利用的规范、专利利益分配与奖励的规范以及专利工作机构与人员的工作规范等。切实将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的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的全部环节和全部过程之中。
(二)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制定比较完善的专利发展规划,企业具备一定的专利制度运用能力。
(三)企业有完整的专利知识宣传培训制度。制订专项宣传培训计划,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四)企业有明确的主管和统筹企业专利工作的负责人,并配备专利工作人员;拥有一支开发专利、引进专利技术加以吸收创新的科技队伍。
(五)企业拥有各类有效专利数应达到下列要求: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3件实用新型专利可抵1件发明专利;10件外观设计专利可抵1件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