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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2021-08-10 临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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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水利局  临海市财政局

临海市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

绩效自评报告

 

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计〔2020〕11号)文件,临海市水利局、财政局对列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2019年度下达的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临海市绩效自评工作采取的方式及主要过程

1、自评方式及过程:

根据“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和“2019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要求,我局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认真梳理,对应三级绩效指标的评分标准,从管理工作和项目绩效两方面分析完成情况。其中管理工作从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等项目决策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分值化评审,按实际完成情况打分;项目绩效结合数量、质量、成本等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分值化评审,按实际完成情况打分。统计后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下达本的省级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和任务情况              

1、省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2019年共下达省级专项资金7181万元,其中重大水利资金4616万元,面上水利资金2565万元。分别为: 2018年10月31日,下达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6646万元浙财农〔2018〕76号,其中重大水利资金4616万元,面上水利资金2030万元; 2019年4月1日,第二批省级专项资金535万元浙财农〔2019〕9号文,为面上水利资金。

2、计划任务下达情况

4个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浙水计〔201824)任务为:其中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任务为主体工程完工,年度计划投资16386万;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任务为开展主体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投资5000万元;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外排工程)任务为开展主体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投资5000万元;方溪水库工程任务为主体工程完工,年度计划投资17230万元

省级面上水利建设任务为:8座小型水库加固工程完工、2座山塘整治工程完工、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61平方公里省级面上水利管理任务: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维护、大中型水库维护、水文站网运行维护及巡测、水资源管理任务、水土保持管理任务、河湖库塘清淤处置奖补及方量奖补、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与运行维护、水电增效扩容。

(三)资金和任务分解情况

1.分配政策情况

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37号)《临海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临财农〔2015〕37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全2019年度省重大水利项目和面上水利项目资金进行分配。

2.项目库情况

为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制定了《临海市水利建设与发展项目储备库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对面上水利建设项目储备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每年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和市级财政预算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合理安排项目。项目储备具体流程如下:首先以镇(街)为业主单位,对有明确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的项目进行申报;经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充分研究、论证后,认为绩效明显、风险可控、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通过技术审查的项目,申报入储备库

3.资金和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1)省重大水利项目

2019年度省水利厅下达临海市4个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和省级专项资金: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计划投资16386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985万元;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外排工程),计划投资500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计划投资1723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631万元。我局自收到计划和资金文件后,及时将相关文件转给各个项目法人。

2)省级面上项目任务和资金分解落实情况

一是拟定分配方案。按照省级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等文件要求,在项目库中选出省级面上项目,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资金分解方面,对于建设类项目,根据省厅和临海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临海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以项目批复概算为基准,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对于管理类项目,对应省级各条业务线的要求,参照往年类似项目的合同或项目的预(估)算进行分配(具体支付以最后的结算为准)。二是分配方案通过水利局、财政局各相关科室充分讨论后,报水利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三是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四是水利局联合财政局下达任务和资金分配计划文件临水[2018]222号、临水[2019]82号。

二、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7181万元,到位资金718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省厅下达的2019年度水利建设与管理任务省补资金7181万元中,已使用5712.9322万元,使用率为80%

省补资金分解、拨付、使用总体情况详见下表:

任务类型

分解金额

拨付金额

拨付率

已使用

金额

资金使用率

备注

合计

7181

7181

100%

5712.93

80%


一、重大项目

4616

4616

100%

3646

93%


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

631

631

100%

631

100%


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

985

985

100%

985

100%


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工程(外排工程)

1500

1500

100%

1500

100%


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

1500

1500

100%

530

35%


、建设任务

1400.1

1400.1

100%

926.66

66%


(一)小型水库加固

1345.1

1345.1

100%

871.66

65%


(二)农村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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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土流失治理

55

55

100%

55

100%


(四)山塘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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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流域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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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低丘红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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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任务

1164.9

1164.9

100%

1140.27

98%


(一)大中型水库维护

79.1

79.1

100%

79.1

100%


(二)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管护

733.9

733.9

100%

733.9

100%


(三)水文站网运行维护及巡测

3.6

3.6

100%

3.6

100%


(四)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11.5

111.5

100%

88.8693

80%


(五)水资源管理任务

216.8

216.8

100%

216.8

100%


(六)水土保持管理任务

20

20

100%

18

90%


(七)水电增效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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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库塘清淤处置奖补及方量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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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浙财农201537号、临财农〔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分解、下达、使用各级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按照《临海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临市委办〔2017〕105号)第二十一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定,按相应比例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由国库集中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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