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各年度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抓紧开展除险整治建设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附件: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海市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加快消除全市水库(山塘)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型水库(山塘)除险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6号)和《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全面提升防洪排涝挡潮能力的实施意见》(临市委〔2019〕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存量隐患,实现常态化管理”等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分类施策、系统治理,补齐管理短板,提升运行效能,着力推进水库(山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1-2023年,全面启动全市5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4座山塘综合整治等工作,深入推进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和美丽山塘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推动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三化”改革。水库(山塘)运行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构建工程安全生态、管理智慧高效的小型水库(山塘)治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大攻坚。
1.全面鉴定,加快设计。我市已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已超期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实现存量清零。下阶段严格按规定时限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鉴定。同步加快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等工作,针对安全鉴定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
2.强化保障,限期开工。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全面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立项、设计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和政策处理落实。
3.锚定目标,隐患清零。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压茬推进全市49座存量小型水库病险除险加固,确保在2023年底前实现清零目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鉴定出的10座小型病险水库在2023年底前实现开工,2024年底完工;十四五期间新鉴定水库要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管理,严格督促建设单位规范施工,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安全度汛。
(二)开展山塘综合整治大会战。
1.分步实施,有序评定。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原则,梯次推进全市249座山塘的安全评定工作,其中2021年8月底前完成101座屋顶山塘、高坝山塘、饮用水水源山塘的安全评定工作,2022年5月底前完成其余148座登记名录内山塘的安全评定工作。市水利局要合理安排,科学制定评定计划,依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塘安全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8号)要求,分镇(街道)、分批次集中开展山塘安全评定,提升评定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按期实现山塘安全评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