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农家乐(民宿)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农家乐(民宿)服务质量和运行水平,按照自愿申报、镇(街道)初审、部门审核的原则,决定开展全市农家乐(民宿)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临海市范围内从事农家乐(民宿)经营的点和户(指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农(林、牧、渔)业特色产业,以“吃农家饭、住乡村屋、游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特征,能为游客提供体现“三农”特色的“体验农家生活,享受农耕文明,欣赏乡村文化、感受自然风情”等休闲旅游服务项目,包括各种类型的农业园区、农(林、渔)庄等农家乐经营实体),城镇建成区域除外。
二、申报条件
1、农家乐(民宿)证照齐全(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并正常经营。
2、农家乐(民宿)建筑物系合法建筑,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