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浙退役军人厅发〔2019〕9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台州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临海市退役军人故事,培育勇于担当的时代新人,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台州市和我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临海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先进退役军人典型人物,充分展示我市广大退役军人积极作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奋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为我市高水平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评选人数
此次评选活动产生“最美退役军人”10名、“模范退役军人”10名。
四、遴选标准
市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应为临海籍退役军人及住在临海为临海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已获评临海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者不可再参选),被聘为我市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时还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强。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绩业绩突出。始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责,不屈不挠,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创新创业,不懈奋斗,知难而进,在同领域同行业实绩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活力品质幸福临海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三)品德修养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爱党爱军、不忘本色,离队不离党、退伍不褪色。不断学习,自觉实践,做到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
(四)社会群众认可。应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所创造的业绩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拥军优属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让广大退役军人敬佩,值得社会赞许。
五、评选办法
(一)推选原则。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
(二)名额分配。按照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规模、工作特点等因素,确定各镇(街道)推荐“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候选人名额,市直机关单位按实际情况报送推荐人员,其中各镇(街道)至少推荐1名。
(三)评选程序。采用属地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各镇(街道)、各部门负责候选人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评选工作小组,综合各镇(街道)、各部门推荐情况,评定临海市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
六、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组织发动、推荐评选、发布表彰、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