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乐清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继续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为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崇高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乐清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乐清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残联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全市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残疾人事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我市的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教育、扶贫解困、文化生活等各项事业都得到全面发展。全市有7123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87.6%提高到96%;2402名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及实用技术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1801人,残疾人就业率由75%提高到85%;3000多名残疾人通过各种渠道扶持现已脱贫,164户残疾人住房困难户通过安居工程改造了住房;3471名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社会保障;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跃,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不断增强;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切实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成立了残疾人四个专门协会,使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全社会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尽管“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和发展残疾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不断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总体目标
1、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扶持残疾人基本脱贫,继续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进一步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全市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质量得到提高。
2、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残疾人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3、创建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无障碍环境建设有较大进展。
4、增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社会公众和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建成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设施,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5、加强残疾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病残率和意外事故伤残率。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依据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按照残疾人事业“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发展方针,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和残疾人的自身素质。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残疾人康复
1、目标任务。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任务指标是: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各社区及有条件的农村开展规范化康复服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500例,为1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80名听力障碍者免费验配助听器,为3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3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为125名肢残人开展康复训练;对50名贫困智残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50名智残儿童家长进行家庭康复训练知识培训;开展精防工作,为1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的精神残疾康复服务,并免费提供抗精神病药品;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20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12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25例,功能补偿性矫形器80件。
2、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助视”、“助听”、“助行”三大工程,每年组派医疗队对全市眼病患者、听力障碍患者、下肢残疾人进行免费义诊筛选,并给予基本免费康复。
(2)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新生儿听力障碍早期干预网络,努力提高聋儿的早期发现率、早期助听器验配率、早期康复训练率。根据需要增设聋儿语训班,并增大资金投入,提高聋儿语训班的教学质量。
(3)建设二级康复医院,用于残疾人康复训练、精神病治疗、聋儿语训、白内障复明、儿麻矫治、脑瘫训练等。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等级医院标准建立康复医学科。
(4)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设立精神病收治定点医院,免费为重度贫困精神病患者医治,免费为轻度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品。
(5)完善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创建省示范站,全面及时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6)将残疾人社区、农村康复服务纳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逐步使有需求的残疾人就近得到相应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护理、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
(7)残疾人全部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医疗康复有关的项目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为无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经济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费补助。
(8)对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康复员开展统一的规范化培训,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
(9)按需帮助残疾人家庭安装无障碍设施,方便其生活起居。
(二)残疾人教育培训
1、目标任务。以提高基础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的义务教育、职业训练为重点,使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1500名残疾人。
2、主要措施。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加强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强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集中教育。
(2)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使其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
(3)对残疾人进高校深造予以经济、生活上的照顾,保障残疾学生高考录取率。
(4)加强对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的教育费用补助。全面落实《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乐政发〔2005〕7号)有关的教育优惠政策。
(5)推动残疾人职业培训向正规化、专业化、学历化方向发展,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农村残疾人培训要与生产和扶贫项目相结合,大力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发挥和利用社会各界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形成残疾人培训网络。
(6)面向社会,积极做好手语的宣传、推广、培训工作。
(三)残疾人就业
1、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形式,使残疾人就业稳定增长,就业率达到90%以上。
2、主要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规政策,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工作。
(2)消除就业歧视,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大力扶持和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3)进一步完善福利企业的年检年审制度,落实扶持保护政策,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残疾职工待遇。推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加强管理,完善职能,根据残疾人特点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规范化服务。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劳动部门联网。
(5)组织残疾人技能竞赛,选拔人才参加全省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
(6)做好盲人按摩行业管理与扶持,使盲人按摩业得到有关政策的保护,在场地、注册、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切实保护盲人合法权益。积极支持盲人参加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培训费用实行全免。鼓励盲人参加高等函授教育,培养高素质的盲人按摩人员。
(四)残疾人扶贫
1、目标任务。扶持2600名残疾人实现脱贫致富,60%以上残疾人家庭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省、温州市及我市扶贫解困政策,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规划,在发展效益农业、培育特色产业、移民下山脱贫、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同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
(2)加大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指导、督促、协调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套资金的筹措和投放。全面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提高贷款落实率,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条件得到贷款扶持。用足用好省级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3)普遍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有计划地发展市级示范基地,发挥辐射作用,使受扶持残疾人尽快脱贫,逐步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对扶贫基地在硬件、软件、规模产量、功能、辐射效应等条件上作量化规定,因地制宜地加强扶贫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对贫困残疾人的帮、包、带、扶。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
1、目标任务。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鼓励和支持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资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推行残疾人托管工作。实施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2、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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