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乐清市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已经国家海洋局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为切实加强对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划范围
乐清市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包括西门岛及其滨海湿地,由西门岛景区(海洋度假区)、环岛滨海生态保护景观区、南涂生态保护与开发区三大功能区组成,总面积3080.15公顷。地理坐标为:A:N28°17′36″,E121°09′16″;B:N28°16′18″,E121°11′52″;C:N28°19′06″,E121°12′15″;D:N28°19′39″,E121°12′08″;E:N28°20′00″,E121°12′12″;F:N28°21′20″,E121°11′15″;G:N28°20′45″,E121°10′02″;H:N28°20′00″,E121°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