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和《乐清市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4日
乐清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全市造纸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和水平,促进行业整体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浙江省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浙环发〔2012〕6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温州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温政发〔2012〕110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4年,基本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将全市所有造纸企业整合至3-4家,全市造纸行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造纸行业废水量和COD污染负荷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SO2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
具体目标:
(一)2012年底前,完成造纸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明确淘汰关闭、整合重组、整治提升等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到2013年9月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他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生产线全面实施限期整改。
(三)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完成整治验收,到期无法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四)2014年9月底前,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区域布局
1.严格项目管理。所有新、扩、改、迁建废纸造纸项目,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其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均应符合《浙江省废纸造纸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市原则上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新建造纸项目。
2.有保有压集聚发展。新建项目要与淘汰区域内落后产能相结合。原地改扩建、异地搬迁造纸项目,要根据企业及产品特点合理控制产能规模,支持和鼓励造纸企业集聚升级。在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上大压小”、“扶优汰劣”,以腾出的能源、环境指标,适当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的建设项目,促使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健全配套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和《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淘汰化学制浆生产线(特种纸浆除外);淘汰幅宽在1.76米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钟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淘汰幅宽在2米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钟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瓦楞纸及低档纸板生产线;到2014年6月底前,淘汰单线规模年产1万吨及以下的废纸制浆生产线和年产3万吨及以下的废纸造纸(特种纸板除外)生产线,以及取水量不符合《取水定额第五部分:造纸产品》(GB /T18916.5-2002)相关要求的造纸生产线;淘汰洗涤法脱墨工艺和装备、元素氯漂白工艺和装备。淘汰产品质量差、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小企业。
2.全面整治非法企业。在2012年底前,对所有造纸企业进行梳理并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在2013年9月底前仍然无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取缔,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一律实施限期整改。
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间的同类整合、兼并重组,积极引进先进、环保的大项目,促进我市造纸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提升工艺装备水平
1.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升装备水平。支持瓦楞原纸和箱板纸向高强度、低定量方向发展,推广应用成熟工艺技术与装备。
2.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把节约资源理念全面落实到造纸生产全过程,推进实现生产清洁化、产业生态化、资源再生化、废物减量化。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大力发展造纸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点抓好废渣、污泥回用、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等工作。所有整治企业需按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四)强化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吨纸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出市环保局核定的范围。
造纸生产系统应采用白水回收、工艺水串级循环使用等措施降低废水排放量。白水回收宜采用多圆盘过滤、同向流斜板沉淀和浅层气浮等措施。废纸制浆生产系统宜采用清污分流、工艺水串级循环使用、纤维回收等措施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量。宜将末端治理系统,特别是生化处理单元设计成平行的2条线,其工艺设计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根据废水排放和回用要求,企业可采用一级物化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深度处理工艺的一种或多种组合进行造纸废水的污染治理。物化处理宜采用沉淀或气浮处理工艺。当来水冲击负荷较大时,应设置调节池;当废水中纤维含量较高时,应设纤维回收装置,分离并回收纤维。生化处理宜根据废水水质情况,采用好氧工艺或好氧加厌氧工艺;当进入生化系统前的废水水温较高时,应设置冷却塔。深度处理宜采用混凝沉淀、气浮、高级氧化、氧化塘、砂滤、超滤、纳滤、反渗透等单元处理技术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工艺,达到目标水质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造纸企业宜实行区域集中供热。确需自备锅炉的,35t/h以上的燃煤锅炉脱硫率应不低于90%,35t/h以下的脱硫率应不低于60%,且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周边环境比较敏感的污水处理站,须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置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造纸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密封运输、规范处置。造纸废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煤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应根据其性质委托合法的处理处置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不得允许受托企业以贸易形式进行转移处理。
脱墨废渣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体系。所有造纸企业每个厂区只能设一个标准化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企业废水处理站应设水质监测化验室,应具备检测分析特征污染物的能力。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承担检测任务。
2.提高环境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造纸企业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原则上应能容纳4h以上的废水量或最大一次事故排放的废水总量,并做好防渗漏处理,确保环境安全。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规范内部环保管理。造纸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帐系统(包括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台帐)。应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三级用能、用水计量和环保管理,企业环保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相关政策
(一)适当补助。对不具备整合重组条件要关闭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生产流水线的,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乐商创业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2〕22号)精神,按照企业现有设备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并补助企业在岗职工每人3个月基本生活费。
(二)简化审批。开通造纸企业整合重组审批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尽快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加快造纸同等审批产能置换项目报批进度,为造纸业提升与整合重组创造良好条件,保障全市造纸行业整治总体进度。
(三)关闭认定。造纸企业申请关闭时,生产车间内必须断电、断水,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或清理。企业所有的与造纸生产有关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原件必须和申请关闭的报告一并报送,企业生产车间现场和所有证照经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后,审定其关闭。
四、职责分工
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造纸行业整治工作,负责对造纸企业整治完成情况的验收,负责造纸企业关闭时间的认定、补助资金的审定,负责全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整体验收。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造纸行业整治的宣传工作。
市考绩办: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造纸行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与造纸行业整治有关的各类信访件的协调处理。
市发改局:负责造纸企业建设项目立项等工作。
市经信局: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对造纸企业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认定,对工艺装备水平进行审核,监督管理清洁生产审核,负责能评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造纸行业整治所需的各项经费。
市公安局:对列入淘汰关停或拒不执行停产整治的企业协助做好维稳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造纸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现有造纸企业生产规模的调查核实,负责吊销关闭造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整合重组企业排污许可证,负责指导造纸企业治理设施建设,负责对造纸企业的环保审批及“三同时”竣工验收。
市安监局:负责造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造纸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
市审管办:负责协调造纸企业建设项目的审批等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对关闭的造纸企业依法注销营业执照,核发符合整治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
市水利局:依法对列入淘汰关停或拒不执行停产整治的企业限期停止取水。
市供电局:依法对列入淘汰关停或拒不执行停产整治的企业限期停止供电。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造纸行业整治工作政策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附件:乐清市造纸企业整治验收标准
附件
乐清市造纸企业整治验收标准
类别 | 内容 | 序号 | 判断依据 | 验收 方式 | 验收资料及要求 | 是否 符合 | 验收 部门 | |
政策法规 | 产业 政策 | 1 | 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不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 | 查台帐 看现场 | 立项文件、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 现场核查 | | 经信、 发改 | |
2 | 淘汰化学制桨生产线(特种纸浆除外)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3 | 淘汰单线规模年产1万吨及以下的废纸制浆生产线和年产3万吨及以下的废纸造纸(特种纸板除外)生产线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4 | 淘汰幅宽在1.76米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钟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5 | 淘汰幅宽在2米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钟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瓦楞纸及低档纸板及纸板生产线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6 | 淘汰洗涤法脱墨工艺和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7 | 淘汰元素氯漂白工艺和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生产 合法性 | 8 | 所有建设项目经发改、经信、环保、安监、卫生、住建、质监等相关部门审批 | 查台帐 | 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 | 相关 部门 | ||
9 | 企业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 查台帐 |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选址规划意见书等规划部门相关文件 | | 国土、 住建 | |||
10 | 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 | 查台帐 | 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 | | 环保 | |||
11 | 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 查台帐 | 排污许可证 | | ||||
12 | 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 查台帐 | 缴纳排污费凭证 | | ||||
13 | 没有经环保部门查实的严重环境信访和投诉 | 查记录 | 查询环境信访和投诉记录 | | ||||
14 | 无超标排放污染物,环保达标排放 | 查台帐 | 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 | | ||||
15 | 使用浮选脱墨工艺和技术★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16 | 使用无元素氯漂白工艺和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17 | 使用DCS分散集中自动控制系统★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18 | 使用纸机白水循环利用保障技术和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政策法规 | 生产 合法性 | 19 | 使用全无氯漂白工艺和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环保 | |
20 | 使用螺旋挤浆机、多盘浓缩机等高效洗涤、浓缩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21 | 使用先进压榨脱水技术和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22 | 使用高浓碎浆工艺和装备★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23 | 使用生物酶脱墨或中性脱墨工艺和技术★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24 | 使用纸机烘干部蒸汽热量回收技术★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25 | 厂区整洁卫生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26 | 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按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 | 查台帐 看现场 | 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报告 | | ||||
节能 减排 | 27 | 纸机白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90% | 查台帐 看现场 | 用水记录 现场核查 | | 经信、 环保 | ||
28 | 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60% | 查台帐 看现场 | 用水记录 现场核查 | | ||||
29 | 造纸废渣、污泥综合处理率100% | 查台帐 看现场 | 固废台帐 现场核查 | | ||||
30 | 造纸生产线取水量符合《取水定额第五部分:造纸产品》(GB /T18916.5-2002)的相关要求 | 查台帐 看现场 | 用水记录 现场核查 | | ||||
31 | 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 | 查台帐 看现场 | 用能、用水台帐 现场核查 | | ||||
32 | 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 白板纸≤18立方米/吨产品 | 查台帐 | 用水台帐 | | 环保、 经信 | ||
箱板纸≤16立方米/吨产品 | 查台帐 | 用水台帐 | | |||||
瓦楞纸≤16立方米/吨产品 | 查台帐 | 用水台帐 | | |||||
其他≤20立方米/吨产品 | 查台帐 | 用水台帐 | | |||||
污染防治 | 废水 处理 | 33 | 废水COD排放浓度 | COD≤80毫克/升 | 查台帐 看现场 | 监测数据 现场核查 | | 环保、 经信 |
34 | 建有与生产能力、处理要求相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 查台帐 看现场 | 废水设计方案 现场核查 | | ||||
35 | 废水总排口规范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查台帐 看现场 | 监测数据 现场核查 | | ||||
36 | 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应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废气 处理 | 37 | 35t/h以上的燃煤锅炉脱硫率不低于90%,35t/h以下的燃煤锅炉脱硫率不低于60% | 查台帐 看现场 | 监测数据 现场核查 | | |||
38 | 周边环境比较敏感的污水处理站,须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 查台帐 看现场 | 监测数据 现场核查 | | ||||
39 | 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查台帐 看现场 | 监测数据 现场核查 | | 安监、 卫生 | |||
污染防治 | 固废 处理 | 40 | 脱墨渣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查台帐 | 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 | 环保、 经信 | |
41 | 造纸废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煤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其性质委托合法的处理处置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 查台帐 | 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帐 | | ||||
环境风险防范 | 环境 应急 设施 | 42 | 厂区配套事故调节池、应急事故调节池的容积原则上应能容纳4h以上的废水量或最大一次事故排放的废水总量 | 查台帐 看现场 | 事故调节池设计方案 现场核查 | | 环保、 经信 | |
43 |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周围建有围堰,围堰高度满足应急要求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44 | 配备纳管污水和清下水排放紧急切断系统 | 看现场 | 现场核查 | | ||||
环境 应急 管理 | 45 | 建立健全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具有可操作性 | 查台帐 | 事故应急预案 | | |||
46 | 积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 查台帐 | 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凭证 | | ||||
综合环境管理 | 环境 监测 | 47 | 企业具备合格的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验室设施条件(或委托合格的第三方定期检测),并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 | 查台帐 看现场 |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仪器清单(委托检测合同)、监测方案 | | 环保、 经信 | |
48 | 按要求建成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敏感地区、敏感企业建成清下水在线监控设施 | 看现场 | 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 | | ||||
内部 环境 管理 | 49 | 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涵盖全厂组织机构建设和岗位职责、用水用能管理、“三废”处理运行管理、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等 | 查台帐 | 环保规章制度及管理体系 | | |||
50 | 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合格的专职环保管理人员队伍 | 查台帐 | 内部环保机构人员 | | ||||
51 | 相关档案资料齐全 | 查台帐 | 核查档案 | | ||||
52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排放监测台账规范完备 | 查台帐 | 设施运行记录 | |
说明:1.加“★”的条目为可选验收条目,由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
情况明确整治要求。
2.整治期间如涉及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政策进行了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新标准、新政
策执行。
3.造纸废水集中处理的地区,如果区域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不小于60%,则集中处理的企业均视作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