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柳市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0〕1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2号)精神,结合小城市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求,为加快推进柳市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将重点给予以下四方面的具体支持:
一、组建完善五大中心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时间2010年9月,投资400万元,进入中心11个部门,集中办理65项事项,落实工作人员26名。
二是建立城市综合执法中心:2011年8月前审批建立,配备76名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行使6个部门11项执法事项。
三是建立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时间2011年8月前,落实11名工作人员,行使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就业再就业等19项服务职能。
四是建立土地储备中心:建立时间2010年,落实3名工作人员。
五是建立应急维稳中心:建立时间2011年8月前,投资100万元,落实17名工作人员,具有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涉稳信息的综合研判,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非正常死亡等突出矛盾纠纷的统一受理、调处等7项处理职能。
二、加快推进“四大重点改革”
一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小城市管理的要求,增加20名人员编制(包括编外人员),增加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占用城市绿地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政处罚,无证流动摊贩的行政处罚,生活噪音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排污行政处罚,城市主干道车辆管理,城市道路违章建筑拆除等10项城市管理职能。
二是建立一级财政体制:以上一年基数每递增10%为当年的基数,超收分成比例70%,2013年建立镇一级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