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方式
2019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采取自主就业与安排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原则,对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49名转业士官采取考核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自介绍信出具1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取消其相关安置待遇。
二、录取办法
转业士官按照综合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挑选岗位,实行单向选择。具体计算方法:综合总成绩为百分制,政治考核分(即部队考核分)按60%计算,文化分(即考试分)按考试成绩40%计算,两者相加等于综合总成绩。遇总分相同时,政治考核分高者优先;政治考核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另行决定。
三、政治考核分计分要求
政治考核分以转业士官服役期间个人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计分标准。
四、文化考试要求
文化考试由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统一安排时间。采取统一试卷,闭卷形式,总分数100分。
考试范围:《浙江省人事考试综合基础知识》,2018年8月—2019年7月国际国内重大时事。
五、其他事项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及社会和谐。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密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接收单位负有依法接收转业士官的义务,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认真做好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接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一)及时安排上岗。接收单位应当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上岗。非转业士官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介绍信出具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转业士官生活费直至上岗。
(二)落实岗位待遇。转业士官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转业士官的歧视性措施,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三)发放相关补助。转业士官待安排工作期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