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市干部、职工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再立新功、再创新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2007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市工业、交通、邮电、财贸、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卫生和其他系统的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均可参加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1、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不断强化内部管理,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行业作风端正。
2、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3、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本年度无重大伤亡事故。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分子:
1、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操作技术比武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