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十四届市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乐清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1〕150号)、《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乐委发〔2011〕107号)精神,为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决定设立乐清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设立规模和期限
专项资金总规模为2亿元,运转期限自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二、管理机构及职能
建立乐清市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协调管理办公室,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办等为成员单位。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措;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办负责协助联系和监管相关贷款银行,确保专项资金封闭运作。企业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受理、资格审查、审核工作由市派驻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络协调组负责,审批由市经信局局长负责。
三、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
(一)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在乐清市,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况的工业、商贸企业,遇如下情况,可以申请本专项资金:1.企业有良好发展基础,主营业务稳定,因对外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而引发资金链断裂的;2.因融资余额较大,在多家银行融资,且担保链复杂,易引发连锁反应,对本行业及乐清龙头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的;3.主业突出且业务正常、资金周转产生困难的。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