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创建温州市特色商业街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3〕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创建温州市特色商业街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引导和扩大消费,挖掘消费新热点,推动我市特色商业街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增强城市商贸集聚能力和辐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商业街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09〕158号)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浙江省特色商业示范街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0〕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规划、挖掘文化、强化特色、提升层次”的原则,按照“市统一领导、县(市、区)全面负责、街区日常管理、部门携手联动”的要求,以提升老街区、培育新街区、创建名街区为重点,积极打造特色商业街,美化城市面貌,繁荣商贸服务业。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市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辐射范围广阔、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明显的特色商业街,形成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消费便捷、服务优质的特色商业街网络体系。全市创建国家级特色商业街1条,省级特色商业街2条以上,市级特色商业街10条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现有商业街改造提升。按照“一街一策、一街一品”的要求,通过调整街区业态、扩张特色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一批条件好、特色鲜明、在市民中有一定声誉的商业街。综合型商业街要完善购物、娱乐、旅游、商务、文化、休闲等多种功能,发挥聚集作用,形成规模效应;专业型商业街要坚持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方向,围绕主营行业,强化专业优势,做大做强专业市场。鹿城区重点做好五马商业步行街、纱帽河女人街、人民路信息数码特色街、江滨路咖啡美食休闲街、车站大道金融服务特色街、温州大道汽车服务街等改造提升工作,同时要筛选其他相对成熟的商业街开展改造提升。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选择1至2条相对成熟的特色商业街,分别制定特色商业街的品质提升发展计划,全面开展特色商业街改造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新兴商业街规划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据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结合城市建设需要,融合本地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注重错位经营,合理规划建设,鼓励在新建城市综合体或旅游景区周边规划建设商业街,扎实推进新兴商业街发展。重点做好南塘风情街、广场路广告设计一条街、春晖路美食一条街、万达广场温州金街(国际珠宝街)、欧海科技一条街等新兴特色街的规划建设。同时,要积极拓宽特色商业街创建面,其他县(市)在“十二五”期间要规划新建1条以上新兴特色商业街,促进全市特色商业街的繁荣与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特色商业街品牌战略。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策划与宣传,努力提升我市特色商业街知名度和品牌形象;鼓励历史文化、休闲购物等功能突出的特色商业街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旅游景区;制订温州市特色商业街认定标准和创建程序,开展市级特色商业街评选,对评选出来的市级特色商业街,由市政府进行统一命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特色商业街评选。通过努力,把五马街打造成为国家级特色商业街,以点带面,推动温州市特色商业街良性互动、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完善特色商业街配套设施。增强特色商业街的休闲和游憩功能,开辟街心露天草坪和休憩场所,配备有特色的沿街座椅、电话亭、自动售货机、残疾人设施等人性化的配套设施,体现对消费者的人文关怀;完善特色商业街公共交通条件,现有特色商业街要具有一定数量的停车位,新建特色商业街要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规定的每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需配备0.8个机动车停车位的配建要求,增加停车位规划和建设,加强交通疏导和管理,解决特色商业街的交通拥堵问题;做好消防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确保特色街消防安全;加大拆违美化推进“六城联创” 专项行动和“祛疤栽花”工作力度,整治脏乱差现象,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营造浓厚的商业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提升特色商业街管理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特色商业街管理机构,并落实人员与经费,负责做好商业街创建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凡在特色商业街区划内的企业和单位须服从街区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在市政府命名的特色商业街里新设店铺经营业态应当符合特色街有关业态要求。要积极探索和开创特色商业街管理新模式,建立街区商会、经营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强化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并逐步从行政管理向自我管理转化,有效提升特色商业街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创建活动,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维护特色商业街正常的经营秩序和整洁的街景街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温州市创建特色商业街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特色商业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市级特色商业街创建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审核认定、目标考核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创建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创建主体,出台配套措施,推进特色商业街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扶持力度。对重点培育的商业街,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资金筹措途径,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各种资本参与特色商业街建设。市财政将在工贸类专项资金商贸类子项中统筹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特色商业街创建工作;对首次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的,分别给予所在社区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门用于特色街规划设计、店招改造、环境整治、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介以及商业氛围营造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行考核制度。市创建特色商业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特色商业街创建工作年度目标和考核评比办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把特色商业街创建工作内容纳入当地考评体系,逐级分解目标责任,确保特色商业街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市创建特色商业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负责每季度对各地的市级特色商业街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每年度对已命名的市级特色商业街进行考核。连续两年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特色商业街,摘除市政府命名的特色商业街牌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1.温州市特色商业街认定标准及创建程序
2.温州市特色商业街创建考核评比办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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