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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乐清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应对各种非市场因素引起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有序地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监管职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和《乐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引发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对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出现价格异常上涨时,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作出预警,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2)综合调控。针对价格异常上涨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调节市场,平抑价格。

  (3)分工联动。价格异常上涨应急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4)依法行政。在应对突发性价格异常上涨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出台干预措施,动用价格调节基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 市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

  副组长: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发改局局长担任。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负责人为成员。

  2.1.2 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审核批准市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

  (2)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情况的预警报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异动级别,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3)根据本预案,决定应对措施,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迅速部署实施。

  (4)向上级政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中止应急工作预案。

  2.1.3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舆论控制、澄清视听,加强舆论监督,运用舆论工具引导市场价格行为,稳定民心。

  (2)市发改局:负责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价格监测;受理价格举报;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价格出现异常上涨情况报告;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规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的建议;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查处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以及拒绝、阻碍发改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协助市发改局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配合市发改局落实有关行政处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市财政局:负责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在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时,确保价格调节基金及时、足额投放;做好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基金保障工作。

  (5)市商务局:掌握并及时提供有关商品的储备、供应情况;保持商品流通渠道畅通,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组织货源,快速组织调运,尽快恢复短缺商品的市场供应。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短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协同市发改局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市发改局提请吊销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食品、药品质量,协同市发改局开展食品、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7)市质监局:负责查处制假售假、计量违法等行为,协同发改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

  2.2 日常管理机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研究拟订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

  (2)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预警报告及应对措施建议。

  (3)负责传达贯彻市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报告。

  (4)负责制定市领导小组内部工作联系制度,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负责市领导小组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6)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界定及级别分类

  3.1 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界定

  本预案所称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是指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受公共危机事件影响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在具体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时应同时把握以下五个特征:

  (1)市场价格上涨是受公共危机事件影响引发的,如自然灾害、疫情、国内突发性事件、重大国际事件等;

  (2)市场价格上涨在短期内突发的;

  (3)市场价格上涨的区域迅速扩大或有迅速扩大的趋势;

  (4)一种或数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时较大幅度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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