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旅游名市建设,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雁荡山管委会关于加快旅游名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4〕96号)精神,决定建立旅游名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统筹推进旅游名市建设,负责旅游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旅游环境和基础设施、旅游交通、商贸购物、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娱乐等各类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强化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
(三)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开发、建设及旅游资源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市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审查和旅游项目建设方案审查,负责确定重大旅游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
(五)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有关工作。
(六)推进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七)推进旅游行业人才建设。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分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农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体育局、市风景旅游局(中雁管委会)、市招商局和雁荡山管委会旅游开发管理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风景旅游局,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委办:负责组织、协调旅游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督办落实旅游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和市委领导的指示、批示件。
(二)市府办: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各项旅游工作,督办落实旅游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件。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旅游宣传策划、新闻报道;牵头组织旅游外宣、重大节庆活动宣传、城市旅游形象塑造等工作。
(四)市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宗教旅游发展,依法管理和规范风景区内的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在风景区内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五)市农办: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相关农村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编制、实施全市乡村旅游规划和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扶持农家乐发展。
(六)市发改局:负责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鼓励和引导旅游投资,充实旅游项目库,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在重点项目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合理安排旅游相关项目;牵头做好旅游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规范旅游经营价格。
(七)市经信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工业旅游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
(八)市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加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娱乐场所等涉旅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旅游交通、消防监管,切实保障旅游安全,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九)市财政局: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确保旅游发展专项经费逐年递增,保证旅游业发展持续投入,规范和监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旅游业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征用、供应等工作,保障旅游产业建设用地供给,对旅游项目用地指标予以优先照顾安排,每年安排一定量的用地指标作为旅游项目用地;指导景区景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十一)市住建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牵头做好全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和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工作;做好景区景点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加快城乡公共与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城乡旅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