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乐政发〔2013〕57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议题酝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提请单位必须事先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建议方案。议题事项涉及其他单位的,会前要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时,应当提请分管副市长或者由分管副市长委托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协调;难以协调的,要及时与其他相关副市长或者市府办副主任沟通,形成协调意见;协调后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当报请市长协调;经充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又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应当在汇报材料(起草说明)中注明各方意见,并说明意见不被采纳的理由。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或者在分管副市长职权范围内可处理、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提交会议研究。
二、提请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按工作分工由分管副市长或者委托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进行协调、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将议题材料、需参会单位(为议题主要涉及单位,一般控制在5个单位以内)及汇报人名单报市府办秘书一科。市府办秘书一科汇总提出本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初步方案报市府办主任审核后,送市长审定。
迟报、缓报议题原则上列入下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确急需上会研究的,由分管副市长报市长审定。未报经市长审定的议题一律不予提交会议研究。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按照《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13〕58号)规定执行,由市政府法制办在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