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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乐清市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方案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化工企业(市场)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温州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全面推进我市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工作,促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规范管理,切实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企业标准

  对全市共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严格按照保留、关闭、整改提升的标准进行整治,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一)保留企业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予以保留: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2.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不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 号)、《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企业。

  3.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二)关闭企业标准。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予以关闭: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且不能提供土地所有权相关证明或者乐清市级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证明。

  2.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且不能提供土地所有权相关证明或者乐清市级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证明或者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证明。

  3.不符合保留标准第2 条规定的企业。

  4.不符合保留标准第3 条规定的企业。

  (三)整改提升企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要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整改提升: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但能提供土地所有权相关证明或者乐清市级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证明。

  2.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但能提供土地所有权相关证明或者乐清市级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证明或者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证明。

  3.保留标准中仅不符合第3条规定,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能满足安全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底前)。

  广泛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迅速将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工作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每家化工企业。

  (二)整顿关闭提升阶段(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

  市安监局、经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化工企业关闭和整改提升的相关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关闭期限应当在本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到期之前。市安监局、住建局要牵头协调相关设计、安评单位及化工专家对辖区内列入整改提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提升具体意见,相关企业根据整改提升意见进行认真整改,确保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整顿关闭工作。市安委办将定期开展检查和指导。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8年3月至6月)。

  2018年3月前,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市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验收工作,将验收情况上报温州市安委办。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联系人:梁志林,电话:61882192,传真:61882180),市安监局、经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二)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督促有关部门对照关闭、整改提升标准,依法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和程序,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关闭、整改提升工作成效。积极探索工作常态化措施和手段,妥善解决突出问题,有效巩固工作成果。

  (三)加强监督,营造氛围。市安委办要按照关闭、整改提升计划,将关闭、整改提升对象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告,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乐清市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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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清市化工企业保留、关闭及整改提升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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