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2016-2017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乐清市2016-2017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一、建设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市六城”“五水共治”和“美丽乐清”建设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乐清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要求,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集屋建设和垃圾收运车辆配置,提高垃圾收集、中转、清运能力,解决现阶段我市环境卫生设施相对落后问题,提高环境卫生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确保完成温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的目标任务。
二、建设范围、内容及原则
(一)建设范围和内容:全市25个乡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集屋的建设;封闭式垃圾运输车、压缩式收集车、洗扫车、吸粪车等环卫专用机具的配置。
(二)建设原则:环卫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建设;环卫专用机具根据资源共享、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片区进行合理配置,减轻乡镇(街道)财政压力,实现设备利用率的最大化。
三、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
2016-2017年全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总概算投资为9551.1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7386.6万元、乡镇(街道)投资2164.5 万元。2016年市财政投资3688.6万元(土建2443.5万元、环卫机具1245.1万元);2017年市财政投资3698万元(土建2225万元、环卫机具1473万元)。
1.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集屋的建设:全市新建、改建、续建生活垃圾中转站21座、二类以上公厕215座(其中新建、续建161座,改造提升54座)、垃圾收集屋45座;购置中转站除臭装置12套。
2.环卫专用机具的配置:全市增加封闭运输车(8吨)4辆、压缩收集车(8吨)2辆、拉臂式运输车(1吨)46辆、拉臂车箱体(1吨)348个、拉臂式运输车(8-12吨)8辆、拉臂车箱体(8-12吨)15个、扫地车(3-8吨)3辆、小型电动垃圾收集车104辆、洒水车(5-8吨)3辆、吸粪车1辆、渣土运输车(5-8吨)3辆、保洁船3艘、高压冲洗车1辆、护栏清洗车1辆、不锈钢人力收集车133辆、铲车(3吨)1辆、电动巡逻车5辆;新增废物箱10950个(其中果壳箱790个、垃圾桶10160个)。
(二)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单位,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集屋等项目的用地政策处理、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并负责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规划选址、环评等方面予以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补贴的拨付、投资审核工作。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环卫设备的政府采购;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业务和技术指导;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环卫专用机具的配置、年度考核及相关业务指导。
四、资金保障
(一)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集屋建设经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地、运行维护费用。项目土建工程费用由市财政和乡镇(街道)财政共同承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市财政按“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贴(补贴比例见附件2)。
(二)环卫专用机具配置经费
环卫专用机具、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废物箱的配置,由市财政出资,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政府采购并按区域优化配置的原则分配给所需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中转站运行,车辆上牌、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市市政园林局根据2016-2017年乐清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附件1)的安排,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环卫专用机具的招标准备工作。各建设单位根据建设任务,于2016年9月30日前落实项目选址、土地征用、地形图和地质勘测、立项、环评等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并按照设计图样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具体实施阶段
各建设单位根据垃圾中转站和公厕设计方案要求和标准自行组织进行土建招投标工作,并对建设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具体年度任务另行下达)。市市政园林局于2016年12月底前和2017年6月底前分别完成年度环卫专用机具的招标工作。
(三)竣工验收阶段
市市政园林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表及时对各乡镇(街道)完成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报市财政局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基本建设报批手续,狠抓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协调,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乐清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要求,将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集屋建设纳入辖区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要求,从长远角度出发,高标准、高起点布局和合理选址(建设规划原则详见附件3),并且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落实经费,加强管理。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财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投入比例,确保足额到位,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审查管理,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