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正文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2017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29 乐清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2017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2017年度“四边三化”行动考核办法

  根据省、温州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和各考核牵头单位。

  二、考核范围

  (一)公路:高速公路乐清段、国省道公路乐清段、各乡镇(街道)主要县乡公路;

  (二)铁路:甬台温铁路乐清段及乐清、绅坊、雁荡山三个站场周边;

  (三)河边: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河道(含农村池塘、沟渠、山塘水库、小溪流及城市内河、排渠等小微水体)及河道沿线污染水质的各类场所;

  (四)山边:“四边区域”重点矿山、非法采挖矿点治理;高速公路、国道公路、铁路、主要景区通景公路和各乡镇(街道)其他山场的青山白化治理;

  (五)城区:各镇(街道)建成区。

  三、考核内容

  (一)省、温州市“四边三化”年度部署任务实施情况(由各考核牵头单位制定工作规划或者方案);

  (二)环境乱点整治,突出省级和温州重点问题点位考核。

  四、考核评分办法

  (一)考核分值。

  公路边“三化”考核分值设400分,铁路边“三化”考核分值设400分,河边“三化”考核分值设400分,山边“三化”考核分值设500分(其中矿山、非法采挖矿点考核分值设300分,青山白化考核分值设200分),城区“三化”考核分值设300分(具体分值安排见附件1)。

  (二)考核计分。

  1.季度考核计分:考核得分率均衡值设90%;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各考核项实际得分率-各考核项得分率均值+均衡值(90%)]×各考核项基本分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率=各考核项均衡得分值之和÷考核总分×100%。

  2.年度综合考核计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按照省、温州市全年行动工作任务(如示范路、街、入城口等亮点创建和路长制视频等宣传活动)及长效机制(如日常巡查、自查自纠、信息报送等)落实情况对各乡镇(街道)组织考核,分值100分(分值表详单以2017年省、温州市下放的全年工作任务为参照,年底统计公示),年底按落实情况计算出综合考核完成得分率。年度考核计分:年度考核总分=全年四季度均衡得分率的均值×90%+综合考核完成得分率×10%。

  (三)考核排名。

  各乡镇(街道)季度考核按照季度综合考核得分率从高到低分两类排名。Ⅰ类: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清江镇、雁荡镇、大荆镇、蒲岐镇、南岳镇、南塘镇、湖雾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Ⅱ类:淡溪镇、芙蓉镇、仙溪镇、磐石镇、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盐盆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

  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按照年度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名。

  五、考核实施

  (一)责任分工。“四边三化”行动考核由市“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四边三化’办”)负责总牵头,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通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边“三化”考核工作;市铁路建设办负责铁路边“三化”考核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河边“三化”考核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工作;市民政局负责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三化”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四边三化”工作;市美丽办负责相关业务对接过渡和前期指导工作;市考绩办负责配合督查通报及年度考绩指导工作;市三改一拆办负责配合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及“蓝色屋面”)考核督查工作;市农业局(林业局)负责配合绿化考核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联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全面整治乐清“四边区域”环境问题,打好“四边三化”攻坚战。

  (二)时间安排。“四边三化”行动每季度考核一次,各考核牵头单位原则上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完成现场考核(具体时

  间由各组确定),并及时将现场考核扣分点反馈给乡镇(街道)整改。乡镇(街道)要及时落实整改。各考核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四边三化”办,市“四边三化”办负责汇总考核结果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公示考核排名。

  (三)督查通报。

  1.市领导重点督查。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和分管考核牵头单位的市领导,每季度开展温州市、本市考核反馈情况及重点问题督查不少于1次。市领导批示、督办的事项,由市“四边三化”办发“四边三化”行动督办函。责任单位应当在接到督办函后三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进行整改。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考核牵头单位专项督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考核牵头单位或者配合单位,开展我市“四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考核牵头单位自行安排督查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考核牵头单位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计入季度“四边三化”考核成绩,并由市“四边三化”办发“四边三化”行动督办函。

  3.群众和媒体督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转交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相关考核牵头单位跟踪督办,未落实整改的,计入季度“四边三化”考核成绩。

  (四)考核结果运用。市“四边三化”办负责通报季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报市考绩办,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终考绩。

  1. 设立综合奖与专项奖,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分Ⅰ、Ⅱ类评出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予以奖励。同时,对督查指导有力、工作突出,专项工作年度考核在温州同类排名前三位的考核牵头单位予以奖励。

  (1)对获得“四边三化”工作年度综合奖的乡镇(街道),Ⅰ类乡镇(街道)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Ⅱ类乡镇(街道)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四边三化”工作年度专项奖的乡镇(街道),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

  (2)单项工作年度考核在温州同类排名前三位的考核牵头单位,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

  2.对在“四边三化”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单位,按照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1)季度考核在乐清排名列末位的乡镇(街道)实行挂黄牌,约谈主要负责人,并接受媒体采访,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年度内累计2次以上季度考核排名列末位的乡镇(街道)或者温州单项考核列未位的考核牵头单位,将按照《乐清市“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相关规定,落实“事故责任”处理。

  (2)对列入督办或者曝光的整治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并计入各乡镇(街道)当季度“四边三化”考核成绩。同一事项收到2次以上“四边三化”行动督办函仍未整改到位的,将以双倍计入各乡镇(街道)当季度“四边三化”考核成绩。

  (3)对乡镇(街道)报送需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责任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帮助解决;未能解决的,必须详细说明并书面函告相关乡镇(街道),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责任单位未及时帮助解决或者函告,严重影响乡镇(街道)考核任务的,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追责。对未按要求开展巡查、督查,未及时报送情况材料的考核牵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乐清市“落实事故”责任督考办法》相关规定,落实“事故责任”处理。

  六、其他

  (一)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四边三化”行动动态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送豹,联系电话:61887909),每月一般不少于1篇。每报1篇综合分加0.5分;被温州录用的,每篇加1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上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

  (二)专项工作经费:各考核牵头单位年度分别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

  本考核办法由市“四边三化”办负责解释。

  附件:1.乐清市2017年度“四边三化”考核分值安排表

        2.乐清市2017年度公路边“三化”考核办法

        3.乐清市2017年度铁路边“三化”考核办法

        4.乐清市2017年度河边“三化”考核办法

        5.乐清市2017年度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考核办法

        6.乐清市2017年度青山白化治理考核办法

        7.乐清市2017年度城区“三化”考核办法

 

  

  

附件1

  乐清市2017年度“四边三化”考核分值安排表

类别 

区域 

公路边 

400分) 

铁路边 

400分) 

河边 

400分) 

矿山 

300分) 

青山白化治理 

200分) 

城区 

300分) 

总分 

信息报送 

附加分 

3分) 

Ⅰ类 

柳市镇 

400 

  

400 

300 

200 

300 

1600 

  

北白象镇 

400 

400 

400 

300 

200 

300 

2000 

  

虹桥镇 

400 

400 

400 

300 

200 

300 

2000 

  

蒲岐镇 

400 

  

400 

300 

200 

300 

1600 

  

南岳镇 

400 

  

400 

300 

200 

300 

1600 

  

清江镇 

400 

400 

400 

300 

200 

300 

2000 

  

南塘镇 

400 

  

400 

  

200 

300 

1300 

  

雁荡镇 

400 

400 

400 

300 

200 

300 

2000 

  

大荆镇 

400 

  

400 

  

200 

300 

1300 

  

湖雾镇 

400 

400 

400 

  

200 

300 

1700 

  

乐成街道 

400 

  

400 

  

200 

300 

1300 

  

城东街道 

400 

  

400 

300 

200 

300 

1600 

  

城南街道 

400 

  

400 

300 

200 

300 

1600 

  

  

  

  

  

Ⅱ类 

磐石镇 

400 

  

400 

  

200 

300 

1300 

  

淡溪镇 

400 

400 

400 

300 

200 

300 

2000 

  

芙蓉镇 

400 

  

400 

  

200 

300 

1300 

  

仙溪镇 

400 

  

400 

  

200 

300 

1300 

  

盐盆街道 

400 

  

400 

300 

200 

300 

1500 

  

街道 

400 

  

400 

  

200 

300 

13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乐清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eqingshi/20210529/10377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