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22号)和《乐清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018—2020年)(乐政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快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到2020年,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逐步改造提升薄弱幼儿园和教学点,基本建成乡村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惠性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83%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3%以上。全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比例达到90%以上,并创成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到2022年,普惠性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85%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因地制宜,加快完善农村幼儿园网络体系。
1.做好规划。根据《浙江省薄弱幼儿园提升标准》《浙江省小规模幼儿园和教学点提升标准》(浙教学前〔2018〕27号)要求,在全市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的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两孩”政策等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出台农村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
2.做强中心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是农村学前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中的核心节点。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大镇要办好2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各乡镇(街道)要在建设好中心园的基础上,加强中心园的内涵建设,使其在师资培训、园务管理、课程设置、保教活动、财务制度等方面真正发挥龙头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3.建成村办园。村级幼儿园是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基点。在偏远的山区、海岛和农村地区,政府要托底,由村集体或政府举办幼儿园,重点要建设好中心村幼儿园。尝试农村办园体制改革,将村级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的要求,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土地或房产,筹集资金建设幼儿园,市教育局派遣园长、骨干教师1-2名进驻幼儿园开展保教工作,实现“村办公助、联合办园、统一管理”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