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乐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乐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深化信用乐清建设,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省、温州市信用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乐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推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归集服务能力
(一)强化信用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乐清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平台在数据归集处理、清洗挖掘、应用服务和分析预警等方面的功能。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推动与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信用乐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满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应用需求。按照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要求,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编制发布信用平台运行分析报告,及时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等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加大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平台的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
(二)提升平台信息归集能力。根据《乐清市信用信息征集目录》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和要求,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实现全市范围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化、标准化,目录内信用信息全市统一归集。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探索借助社会力量采集更多信用信息,鼓励信息主体自主填报丰富信用信息。加强对已归集信用信息的清洗、比对、整理入库等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公共信用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
二、完善监管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健全信用承诺和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创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方式,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为支撑,根据市场主体不同信用等级状况区别对接,实施分类监管,对信用等级高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或者免予检查。(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跑改办;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
(四)加强和规范信用联合奖惩。按照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联合奖惩制度要求,制定出台《乐清市信用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2018版)》,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依法依规组织认定、发布和更新“红黑名单”,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保障、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事项中查询信用记录,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并及时反馈惩戒情况,建立“发起-响应-反馈”部门联动机制。同时,加大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归集报送力度,力争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归集量占本部门红黑名单数量的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
(五)积极探索信用修复工作。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信用信息异议申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探索开展信用修复,制定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信用修复操作细则,为失信主体提供改革自新、重塑信用的路径。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
三、拓宽信用创新,推进多元化信用示范工作
(六)深化信用体系综合示范工作。继续推进“文明诚信一条街”建设,开展诚信街云平台开发管理工作,全面深化文明诚信街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评定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人行;责任单位:市级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