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了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乐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7〕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可持续、生态循环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管好源头、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沼气、发酵床和异地消纳为主要处理方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力争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市域内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种养业布局合理,责任清晰、监管到位的畜禽粪污资源化科学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宜减则减、宜增则增,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指导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和规模养殖场,逐步调减养殖总量。落实《乐清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3-2020)》,根据土地承载能力,按照控制生猪、鼓励发展蜜蜂、鸽子等特色养殖,积极推广雁荡麻鸡、磐石灰鹅等地方品种复壮、扩繁的思路,逐步优化我市养殖结构。
(二)健全属地管理和养殖主体责任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市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要科学设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指标,将配套消纳畜禽养殖排泄物纳入现代农业园区、美丽田园示范区、生态循环农业区综合评价和考核内容。要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督促畜禽规模主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开展源头控量减排。农业部门要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落实重金属、抗生素等管控措施,加强基于兽药和重金属等残留控制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使用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和青绿饲料等环保型饲料,减少氮、磷和臭气等排放量;引导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发酵床养殖,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排放量。
(四)加强养殖过程控制。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养殖场巡查工作,切实保障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养殖污染事件发生。畜牧部门要针对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特点,逐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集成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指导规模养殖场选择科学合理的粪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