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智慧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智慧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问题,有效整合利用停车资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乐清城市交通现状,着眼长远发展目标,以规范停车秩序、方便市民出行为目的,通过搭建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完善静态交通监管和运行体系,推广停车位共享经济使用模式,实现静态交通分析、停车智能缴费、停车诱导服务、社会治安防控等功能,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问题,全力破解停车秩序乱、停车场环境差、公共停车位周转率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
二、组织领导
建立乐清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市融媒体中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治堵办、市民生办、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运输集团、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等单位为单位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治堵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部署,张立中(市民生办)兼办公室主任,林建旺(市治堵办)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配合做好智慧停车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平台管理。启动建设市级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将车行道停车位、人行道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库)等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形成全市停车泊位“一张网”管理。
(二)统一收费管理。在建成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推进各类停车设施技术改造,采取二维码、ETC、无感支付等收费方式,破解公共停车资源长期占用问题,有效提高车位利用率。
(三)统一信息服务。打通停车资源数据孤岛,加强停车场、停车位监测,多样化、实时发布停车场车位信息,实现停车诱导、停车预约等功能,提升停车管理精细化、科技化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
1.梳理停车现状和建设需求,开展存量停车泊位摸底统计、路内增量停车泊位的设计施划以及新建停车场的调查规划(2021年2月中旬前完成)。
2.起草智慧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发文(2021年3月底前完成)。
3.市运输集团负责全市停车运营和管理,制定项目建设运营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实施(2021年3月底前完成)。
4.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规定,确定具体路段范围和停车场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加强相关配套管理工作(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二)建设运营阶段
1.市运输集团组建项目运营公司,采取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引进项目技术合作(2021年4月底前完成)。
2.搭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通过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停车诱导服务、静态交通管理、停车收费管理、客户便利服务。完成停车管理人员招聘和培训(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3.在市区重点区域路段和停车场先行设置停车诱导屏、智能道闸、地磁感应、ETC接收设备、摄像头等设备,逐步规范升级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同步对接,启动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4.大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违法停车的处罚力度,不定期开展违停联合执法(2021年全年)。
(三)运营完善阶段
1.根据近期运营管理效果对管理系统进行优化,逐步完善试运行阶段出现的技术和逃费、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适时扩大实施范围,将已向社会开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纳入平台,并逐步将动车站及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等地停车资源接入平台(2022年5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