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CYQD00-2020-00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个人国有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若干规定》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个人国有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
若干规定
为维护我市正常土地市场秩序与个人国有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政策的延续性,科学、合理简化办事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乐清市2017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乐清市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办理划拨转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手续、已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的个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在出让合同期限内办理补缴剩余年限土地出让金手续、个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办理追加建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按本《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别墅、排屋等高档住宅不适用本《规定》。
二、划拨转出让补交土地出让金计算
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建筑面积按套或者按幢登记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
(一)按套
划拨转出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成套住宅)=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楼面地价)×估价对象所在建筑总层数×估价对象所在建筑楼层分配系数×估价对象配套情况修正系数×估价对象所在建筑形态修正系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1-划拨权益系数)×建筑面积
(二)按幢
划拨转出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非成套住宅)=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楼面地价)×估价对象配套情况修正系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1-划拨权益系数)×建筑面积
三、个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追加建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计算
追加建筑面积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楼面地价)×估价对象配套情况修正系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申请追加的建筑面积
四、修正系数
(一)基准地价(楼面地价)
表1基准地价表
级别 |
楼面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
Ⅰ |
4908 |
Ⅱ |
3433 |
Ⅲ |
1863 |
Ⅳ |
1127 |
Ⅴ |
657 |
Ⅵ |
556 |
Ⅶ |
476 |
Ⅷ |
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