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YQD01-2019-0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创星步伐,全面提高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的特点属性,强化农贸市场惠民生、保供应、稳物价、保安全、促消费的功能定位。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促进农贸市场硬件提档、软件提质、管理升级、市场转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按照《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评价细则(试行)》要求,纵深推进农贸市场“消费环境放心、食品安全放心、管理服务放心、诚信经营放心、价格计量放心”等5个方面建设。2019年计划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5家以上,3年计划创建16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提办,配合单位:市农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快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进一步强化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2019年全市有证农贸市场一星级以上覆盖率达到80%,到2021年覆盖率达到100%;2019年乡镇政府所在地有证农贸市场二星级以上覆盖率达到60%,到2021年覆盖率达到90%;2019年城区(乐成、城东、城南三个街道)有证农贸市场三星级以上覆盖率达到60%,到2021年覆盖率达到80%;新增四星级以上农贸市场1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鼓励新型业态市场发展。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打造精品特色农贸市场,力争融入旅游、休闲、购物、餐饮等新元素,不断创新经营业态,使农贸市场成为城市的窗口、文化的窗口。2019年计划完成精品特色农贸市场2家,3年完成5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促进智慧数字市场建设。支持大型农贸市场转变传统销售模式,发展线上配送服务,引入线上下单,市场发货和第三方配送的经营模式,激发农贸市场发展活力。加快新建大型社区智慧微菜场布局,2019年计划完成2家,3年完成5家。积极引进互联网企业,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启动绿色环保市场创建。加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开展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工作,实现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促进市场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2019年计划创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市场1家、净菜上市市场1家,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2家;3年创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市场2家,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4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科学规划农贸市场配建。结合“大拆大整”“精建精美”工作,根据《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温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合理编制农贸市场的布局。在住宅小区地块出让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应根据规划确定配建农贸市场作为国有公共配套资源,由房地产开发商配建并移交当地政府,并实施统一运营和管理;新建、重建农贸市场摊位、商铺不得分割出售。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规定,农贸市场要上限配建停车场地且不得挪作他用。(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加快无证农贸市场处置。各乡镇(街道)要开展无证农贸市场排查整治行动,做到“关闭取缔一批、转型升级一批、规范改造一批”,2019年无证农贸市场整治率达到40%,到2021年整治率达到100%。无证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实施,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因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属地乡镇(街道)确定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应实施改造升级;已完成改造的无证农贸市场,由市场主办单位按照流程申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受理办证。(牵头单位:市农提办,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监管。农贸市场范围500米内原则上不得设立“临时疏导点”,属地乡镇(街道)同意设立的,设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满后予以关闭;若有特殊情况,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年。农贸市场范围200米内原则上不鼓励设立与场内经营同类商品(水产、肉类、蔬菜、豆制品、熟食等)的经营单位。要强化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车辆停放监管力度,确保农贸市场周边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实现农贸市场专业托管。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专业托管进度,坚持做到“改造提升一个、专业托管一个”,切实提高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专业托管带来的可喜变化。2019年民营(村办)农贸市场托管率达到40%,到2021年托管率达到60%。(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完善农贸市场精细管理。乐成、城东、城南三个街道和中心镇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要尽快纳入远程监控监管范畴,到2021年实现市域全覆盖。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对全市农贸市场常态管理进行暗访考评,具体奖惩措施参照有关文件执行,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绩依据。要不断健全和落实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商品质量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及信用公示制度,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消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