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顺应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我市农业正处于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面对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趋势,面对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只有加快推进农业经营理念、生产手段和生产方式的现代化,才能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保证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必须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贯穿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建设过程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明确目标,创新举措,加大扶持,确保我市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2、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本届政府期满,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立足本地,发挥优势,提升兰溪特色农业产业
3、稳定粮食生产,积极培育兰溪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稳定和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补贴力度,继续实施粮食生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培育杨梅、枇杷、小萝卜、大红柿、早熟梨、鲜食枣等地方特色果蔬业,提升蜜蜂、珍珠、畜禽等健康养殖业,做活茶叶、高山蔬菜、竹业、中药材等山地特色种植业,扶持双低油菜、鲜食春大豆等高效冬种业,鼓励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标准化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对新建规模化、标准化的特色产业基地,每年确定5个综合效益明显且对我市产业和农民的带动力强的产业基地,给予每个基地5万元的建设补助。
4、着力发展农业休闲旅游和农家乐。鼓励农业园区拓展休闲观光功能,扶持农业生态休闲园区建设。农办、旅游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引导,科学制定我市农家乐发展规划,沿47省道规划建设具有兰溪特色的农家乐长廊,主动帮扶经营户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培育一批农业观光型、休闲度假型、民俗文化型和美味佳肴型的农家乐示范村(点)和农家乐星级经营户。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农民开办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要简化有关证照申办手续,减低收费标准。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一部分特色鲜明、经营规范、有发展前景、能带动当地产业的示范村(点)。对符合规划的新开办农家乐经营户每家给予2000元的扶持,对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家给予5000元奖励,对获得金华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点)给予2万元奖励。
5、实施农业生产“走出去”战略。既扶持农产品向外销售拓展市场,也鼓励种养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到市外建立珍珠、生猪、家禽、蔬菜等种养基地,突破我市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瓶颈,促进农业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关心外出创业人员的发展,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外出创业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6、强化农业的科技支撑。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继续扶持和实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应用新科技,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每年扶持5个新技术、新品种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的补助。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用于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单位)合作,引进或攻克技术难关,提高兰溪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扶持,培育主体,做强农业生产经营龙头
7、继续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用地,予以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各项费用按工业园区有关政策执行。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营销等项目新增贷款予以三个百分点的贴息,对建有农产品生产基地、连结一定的农户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予以扶持奖励。
8、继续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取得上级表彰的规范化合作社给予奖励,凡取得金华市级表彰的奖励1万元,取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2万元。每年选出5家在带领社员对接市场、培育品牌和提高种养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专业合作社,每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