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上级要求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市招投标改革,规范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工作,形成招投标相关监督部门对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我市招投标阳光工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兰溪市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行政监督,建立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密切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兰政办发[2007]148号、兰政办发[2008]14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平等协商,讲求实效的原则。
三、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联席会议由市招投标办牵头,市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政府采购办、招投标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投标办。
四、市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分析招投标市场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商议解决方案和办法;
(二)研究拟定有关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的重大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研究分析重大、复杂、疑难工程项目,从招投标技术层面就法律法规适用等问题,提出执法执纪的依据和处理意见;
(四)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标后监管和工程量变更签认过程中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