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市政府对电镀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使我市电镀行业污染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根据金华市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暨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动员会和《关于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金政办[2009]7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污染防治,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促进电镀行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二、整治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镀生产企业,包括其他企业的电镀生产车间、电镀生产线。
三、实施步骤
我市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3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电镀生产企业根据整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启动、完成整治工作。
1、搬迁改造企业
结合2007年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要求,继续督促兰溪市新艺电镀厂、兰溪市顺发五金厂、兰溪市三金车配涂饰厂、兰溪市金龙装饰有限公司等电镀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配备相应的治理设施和贮存场所,并尽早完成搬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