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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文件精神,继续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社会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市质量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兰溪市“十二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现就我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围绕发展抓质量、围绕转型抓质量、围绕民生抓质量、围绕服务抓质量的总体要求,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使质量工作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民生质量、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创新创先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努力实现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把民生优先、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根本宗旨。

(二)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原则。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意识,加快技术进步,推进自主创新,通过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提升重点行业质量水平、全面增强我市产品的竞争力、努力提高社会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四)坚持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树立全面质量观、全程质量观和全民质量观,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程,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诚信意识和环保意识,全面提升工业、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质量水平,使全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部分领域接近或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市七大工业支柱产业中的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到2015年,全市主导产业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主导产品各级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出口产品不出现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国际通报与退货,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率达到100%,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取证率达到100%,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工程质量目标。全市在建工程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资源节约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到2015年,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1项,省市级优质工程20项。

(三)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市服务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品牌培育机制,服务性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得到明显改观。其中在旅游服务行业要培育1个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在饮食服务业争创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1家;二星级以上市场达到5家;商贸、物流、交通、旅游、宾馆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四)生态与环境质量目标。力争到2015年,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成效,全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得到改善,公众参与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明显改善。全面完成主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320天以上,市域出境水Ⅲ类水达标率90%以上且逐年好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CODNH3-NSO2NOx削减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优强企业加强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加强产业核心技术、自有技术的研发,积极开发和申报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报。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技术优势。鼓励企业加强国内外商标注册力度,减少无商标企业。

    2.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把品牌战略作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主要抓手,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制定包括名牌产品、驰名商标、钱江杯、鲁班奖、地理标志保护、老字号等一揽子的品牌培育规划,进一步明确品牌培育发展目标。围绕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制造业名牌,积极引导纺织行业争创浙江区域名牌;在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着力培育服务业名牌;支持企业创国际化品牌,培育出口名牌;在工程领域积极争创优质工程。进一步加大品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

    3.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市各优势企业要积极争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培育“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化水平。在主要服务行业积极推行国家服务标准,对新兴服务行业, 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鼓励制定和实施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个以上,争取制订实施1个以上重点产业联盟标准,建设2个以上标准化重点项目,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60%以上。

(二)建立健全四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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