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全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65号)、《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邮政普遍服务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0〕35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邮政法》规定和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实现邮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加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建设。以建立新型“村邮站”和加强“信报箱”建设为抓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确保全体社会公民均等、便利、安全地享有邮政普遍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安康,促进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底,实现“农村村村建站、城镇户户建箱”,即每个行政村有1家村邮站,每个城镇居民楼、住宅区住户有1个信报箱,城乡邮件妥投到户。全市共建设村邮站646个,设立村邮员岗位(含兼职)646个,补建和更新改造信报箱10000户。
二、实施内容
(一)信报箱建设
信报箱补建和改造工作由市邮政局负责,采用统一招标、分区实施的办法。凡
(二)村邮站建设
1.建设模式:村邮站建设由市政府负责,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行政村(撤村建居的社区)具体实施。邮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整合现有公共服务项目,利用村邮站建设契机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利用现有服务岗位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及邮政普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服务功能:分基本服务功能和扩展服务功能两个方面。基本服务功能:函件、报刊、普通包裹投递和受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扩展服务功能:邮政各类业务代办受理、票务出售(汽车、火车、飞机票)、账户转付和小额现金支付等助农取款金融服务、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电费、水费)、农村药品配送和农资配送等。村邮站如需设置扩展服务功能,应具备相应开办条件,具体由行政村和邮政部门协商确定。
3.建设内容:邮政公共服务实行全覆盖,可以标准化新建,也可以整合利用现有镇乡、街道和村的公用设施改扩建。对经济薄弱、没有建站条件的村,可以从租赁农民用房起步,按建设标准加以装修改造。投资标准为站均不超过6000元,每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平方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服务、投递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