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迎接浙江省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迎接浙江省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减少健康危害因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确保本次复查如期通过,为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基础。
二、组织机构
根据“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市爱卫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镇乡、街道及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标准的10个大的项目、66个子项具体指标,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定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联络员)负责,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复查迎检工作负总责,具体包括爱国卫生组织建设,组织居委会和辖区单位、居民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脏乱差,消灭卫生死角;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四害”活动;重点加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小型饮食店、小型旅馆、小型美容美发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日常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卫生水平。其中兰江、云山、上华街道办事处为必查单位,要紧密结合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一次覆盖整个市区的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深入开展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城区环境明显改善,并做好2009~2012年度的开展各项活动及各级爱卫组织机构的资料台帐。
2.创建办、爱卫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书,负责按照考评标准进行各项业务培训,对各条块整理的资料内容进行审核,加强技术指导,督查各项创建工作。
3.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避免重大食物中毒,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防止疫情暴发流行,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要积极开设肠道专科门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开展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加强对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餐具消毒的抽样检查和餐饮服务行业的执法检查,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严把病从口入关。要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台帐,保证资料的完整。
4.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主要包括垃圾、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整治出店占道经营,游散摊点;整治“六小”门店店外环境卫生,治理白色污染,清理牛皮癣,规范管理夜市大排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负责落实有关绿化指标,绿化美化街景。要结合保洁措施,大力开展蚊、蝇消杀及其孳生地的清理,控制蚊、蝇密度增长。要进一步完善设施建设,开展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特别是属必备条件的无害化垃圾处理问题;重点解决城中村卫生及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卫生死角。
5.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改造和维修,街面巷道亮化,建筑工地各类卫生管理;环保部门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的落实,重点是大气质量、饮用水的水质、生活污水和各类化学及危险物品(废弃物)处理、控制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等各项环保指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