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蔡 艳
副组长:张慧娟 何吉军
成 员:陈晓红(市委办)
盛晓明(市府办)
余霞燕(市纪委)
康 婕(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