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兰溪市2013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3年度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乡、街道。
经济开发区参加实绩考核,结果单列。
二、考核内容
(一)工业运行(基本分30分)
1.规上工业总产值(基本分10分)。以下达的考核任务为基数,完成任务的得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市下达的规上工业总产值目标任务实行分档加分,目标任务30亿元以上的,每超1个百分点加0.5分;目标任务10亿元~30亿元的,每超2个百分点加0.5分;目标任务5亿元~10亿元的,每超3个百分点加0.5分;目标任务5亿元以下的,每超4个百分点加0.5分,各档最高加5分。销售收入与产值比例低于95%的,该项分值按比例结算。
2.规上工业增加值(基本分5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过0.5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规上工业增加值占总产值比例比上年提高的,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3分。规上企业亏损面或亏损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每超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高扣5分。
3.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基本分5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每超目标任务以上10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2分;规上企业科技研发投入额达到销售收入的1.5%得2分,未达到的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0.5分,最高扣5分。
4.工业税收(基本分5分)。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得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完成比例低于50%的不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市下达的工业税收目标任务实行分档加分:目标任务2000万元内的,每超1个百分点加0.2分;目标任务2000万元~5000万元的,每超1个百分点加0.4分;目标任务5000万元以上的,每超1个百分点加0.6分,各档最高加20分。
5.外贸出口(基本分5分)。按目标任务分5000万美元以上、1000万~5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下三档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各档分别得5分、4分、3分基本分,按档每超目标任务5个百分点、7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加1分,经济开发区每超1000万美元加1分,加分最高均不超过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得分,完成比例低于70%的不得分。
(二)工业性投入(基本分20分)
工业性投入单独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订,考核后分值并入。
(三)工业功能区发展(基本分15分)
镇乡、街道工业功能区发展单独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订,考核后分值并入。经济开发区此块分值依据相关内容和实绩参照确定。
(四)新兴产业及企业培育(基本分25分)
1.新兴产业(基本分10分)。经认定的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幅达到18%的得10分。新兴产业项目当年落地开工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3分;新增1家规上新兴产业企业加1分,最高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