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夯实项目管理基础,提高工业投资数据质量,客观反映投资增长态势,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申报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业投资项目申报统计工作认识
工业投资是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组成部分,工业现代化技改投资是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列入今年全省和金华市考核排序的主要指标,对兰溪经济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和申报统计工作,抓紧抓好项目落地建设,切实做大投资总量,为加快工业创新发展,实现工业投资年度目标。
二、规范工业投资项目申报统计工作制度
(一)健全完善工业投资项目申报统计制度
1.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统计标准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全程代理,向市发改局和经信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工业投资项目以市预审办或经济开发区预审通过书为主要依据,其它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导向政策,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2.建立工业投资项目管理信息抄送制度。根据浙江省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浙统〔2009〕49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市预审办、经济开发区对预审通过的工业投资项目信息每月抄送市发改局、经信局、统计局;市发改局、经信局对工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情况每月抄送市统计局;市建设局对施工许可证审批信息每月抄送市统计局。
3.工业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单位于当月25日前向市统计局报送核准或备案批文等申报入库材料,每月25日前报送纸质投资月报表,其中亿元以上项目当月20日前逐级上报省统计局审核认定,再纳入统计。
4.工业投资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基层填报单位,即一个建设项目填写一张基层表,不得由任何其他单位代报,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做好指导填报工作。
(二)新开工工业投资项目申报统计所需材料
1.500万元以上项目所需材料:
①项目单位营业执照、项目核准或备案单位及文号、主要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书;
②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合同,开始建设以来发生的土地购置费用及缴费发票,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费用付款凭证等;
③项目设计规模(生产能力或效益)、项目建设的主要工程内容及本年建设的主要工程(包括工程的类型及规模的大小,房屋及面积等);
④项目施工单位名称全称、工程承建合同,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合计数、相关支付凭据(含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⑤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购置的设备名称、设备生产厂家及购置发票、收据或相关凭证;
⑥项目单位投资统计台账、工程施工进度表;
⑦项目现场施工照片。
2.亿元以上项目所需材料:
每个亿元以上项目的将下列所有材料复制到一个Word文件中,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市统计局,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码).doc。
(1)单纯购置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内容:①市发改局、经信局的核准或备案文件;②设备购置合同;③设备付款凭证;④设备到位照片。
(2)非单纯购置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内容:①市发改局、经信局的核准或备案文件;②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土地购置、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计划资金等情况;③主要施工合同;④项目开工照片。
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含亿元以上项目),首次向市统计局报送时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投资月报表、市发改局或经信局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以后月份只报送纸质投资月报表。其他所需材料由项目单位留存,并报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投资统计人员备查,市统计局及时做好核查。
三、明确工业投资项目申报统计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