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我市环境信访突出问题,消除环境隐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全民环境权益,经研究,决定于5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环保“绿剑”专项行动。现将《兰溪市环保“绿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环保“绿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追赶跨越、重振雄风”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全市环保事业发展,切实解决我市环保信访突出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决定于5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集中100天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绿剑”专项行动。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环保“绿剑”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控制我市环境信访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经济开发区、镇乡、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狠抓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确保“绿剑”行动取得实效。
2.解决重点问题,确保目标实现。经济开发区、镇乡、街道要抓住这一契机,明确目标及责任人,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遏制污染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化解本辖区内“老、大、难”环境问题,查处一批违法行为,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力争群众反映的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3.建立目标责任制、销案考核制。各责任单位和整改内容实行销案制,解决一件撤销一件。责任牵头的单位于每月底前,认真填写《环保“绿剑”专项行动整改销号表》,并将本月专项行动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验收通过后,予以销案。对专项行动中工作落实不力的,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专项行动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计划安排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市环保局对全市范围内的环境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市政府召开环保“绿剑”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单位、整改内容和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依照行动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进一步摸底排查,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
2.整改实施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既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