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我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兰委〔2009〕43号)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行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
近年来,我市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广大农民建房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广大农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建设发展方式粗放、质量提升与规模增长不同步、城乡空间面貌日益趋同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农村发展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大力推行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全市每年启动5个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力争为全市农村在提升宜居水平、彰显地域特色、传承弘扬历史文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等方面发挥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每年根据省要求从中选取成效明显村作为省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对象。
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要充分立足村庄现有基础条件,切实把握村庄的肌理结构和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培育和做强村庄个性特点,努力建设主体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韵味独特的高品质农居点,防止千户一面,千村一面。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充分挖掘用地潜力,做到各类用地安排合理紧凑、村庄布局集中适度,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和技术工艺,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绿色低碳农居,改善生态环境。
二、着力加强规划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为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提供依据和指导。按照“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搬迁高山村、保护文化村、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要求,搞好分类规划,确保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有序推进。
加大投入,加强指导,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编制编修农房改造建设村规划。整体推进或者是成片推进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详细规划。要进一步优化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农房优秀设计方案评选,遴选出满足农民实际需要、节地节能技术适用、体现地方特色的农房设计图,为农民建房提供通用图集和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