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各项发展目标,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兰溪市2014年工业经济主要工作任务和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部门按照总体要求,会同配合部门认真制订实施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确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将实施情况报送市府办督查科(联系人:张玲,电话:88899362,传真:88899232),市府办将定期进行督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4年工业经济主要工作任务和
行 动 方 案
2014年是兰溪工业经济赶超跨越,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按照“工业强市”的目标要求,必须以提质增量为中心,以“四破”整治、“两退两进”为突破口,以“四换三名”、“两化融合”为重点,强化要素保障,难中求进,努力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工业强市”为抓手,开展强市强镇强区建设
责任单位:经信局、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统计局、人行兰溪支行
工作要求:
1.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及时掌握国家经济政策变化和国内外经济走势,关注铜铝、棉纺织品等大宗商品价格走向,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注重政策运用研究,创新发展思路举措,强化瓶颈制约破解,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力争全年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777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140亿元。
2.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结合兰溪实际,5月底前制订好兰溪市创建省级“工业强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实施产业带动,及时完善、出台相关工业经济政策。建立企业绩效评价机制,实施分类分档管理。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确保“工业强市”建设有序推进。
3.启动“工业强镇”建设。制订《兰溪市推进工业强镇(乡、街道)建设意见》,建立评价办法,强化政策支持和资源要素保障,重点扶持若干基础配套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乡镇(街道),争取灵洞乡等部分乡镇(街道)列入省级、金华市级“工业强乡镇”试点。到年底,30亿元以上乡镇(街道)5个,20~30亿元乡镇(街道)1个,10~20亿元乡镇(街道)6个。创新乡镇工业功能区资金筹措办法,提升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拓展提升能力。根据区位条件、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等因素,强化主体培育,培育特色产业,推进差别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建设水库移民创业园。全年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力争征地1800亩,配套投入1.8亿元,落地开工项目50只。
4.努力建设工业强区。突出经济开发区主战场地位,加快低丘缓坡综合项目开发,高标准建设浙商创新实验园。以兰江片三期招商平台和浙商创新实验园为依托,致力于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引,培育新兴产业高地和高技术产业群。加快建设彩虹城、员工生活服务中心、纺织品市场、宝龙路和兰花路延伸、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等配套设施,推进企业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集中安置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经济开发区全年完成工业性投入40亿元,规上工业产值282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57亿元,新增规上企业20家,园区配套设施投入6亿元,拓展用地1200亩。
二、以“机器换人”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投资
责任单位:经信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商务局、人行兰溪支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工作要求:
1.加大工业有效投资。继续将加大有效投资作为发展工业经济的最有力手段,“四换三名”、“三改一拆”、“亩税倍增”和“零增地技改”多措并举,建立“一位领导、一支队伍、一套政策、一张时间表”工作机制,加快投资建设进度,缩短投产时间,提升项目达产能力。
2.开展项目落地专项行动。继续开展“下园区、联项目”活动,重点推进市“双百工程”重点工业项目、重点续建工业项目,落实历次集中签约项目,及时梳理落地过程中的难题,明确重点,优化服务,落实项目落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联系制度,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立项目责任部门“提速、破难、解困日记月报制度”,加大难题交办、督办、通报力度,加快项目审批、落地和建设推进。
3.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低碳、环保、节能等高效项目建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积极争列国家级、省级重点工业项目和省“双千工程”,省重点工业项目力争5只以上,“双千工程”项目数继续位列全省前列。实施“双百工程”重点工业项目50项、总投资77.7亿元,完成技改投入35亿元,建成投产(部分投产)18项。全年完成限额以上工业投资112亿元。
4.实施“机器换人”专项行动。开展“机器换人工、自动换机械、成套换单台、智能换数字”,推进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发展,加大对“机器换人”示范、试点企业的培育力度。全年完成装备制造业增加值16.1亿元。
三、以“浙商回归”为抓手,提升招商选资水平
责任单位:商务局、经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机关各部门
工作要求:
1.提高浙商回归考核权重。坚持并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浙商回归项目制度,做到“引浙商、招央企、选外资”三管齐下,注重以商招商、以商荐商和驻点招商,适时在兰溪、武汉组织2场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确保引进内资65亿元(其中工业48亿元,农业5亿元,服务业12亿元),外资3000万美元,浙商回归实到资金20亿元以上。
2.提高项目预审评估水平。整合产业政策,注重项目的投资强度、税收贡献、节能降耗、建筑容积率等关键指标,集中资源向创新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项目倾斜,突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等新兴产业招商和浙商回归工程,争取在引进国内“500强”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上有更大突破。建立项目评估评分机制,提高项目质量。
3.优化驻点招商。完善工作机制,实行驻点招商、产业招商相结合,配强专业招商队伍,在上海、武汉、杭州等重点区域实施驻点招商,深入实施乡镇小分队招商,积极组建异地兰溪商会。继续设立新兴产业和浙商回归2个产业招商组,分别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
4.发展总部经济。基本建成总部大楼。打好“亲情牌、老乡牌、政策牌”,拓展新思路,开辟新渠道,挖掘新资源,努力形成项目回归、资金回归、人才回归、智力回归的良好局面,引进总部税收2.2亿元。
5.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完善项目信息第一报告制度,每月向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乡镇领导外出招商时间和成效,每季度召开浙商回归工作例会。
四、以“外向带动”为抓手,继续扩大对外贸易
责任单位:商务局、海关联络处、检验检疫办事处
配合单位:质量技监局、国税局、人行兰溪支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工作要求:
1.扩大对外贸易。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贸易方式,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争取新增自营出口企业20家以上,超千万美元出口企业达到20家以上。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5亿美元,其中出口12亿美元以上;实现境外投资300万美元。
2.提升海关服务能力。实现“大通关”运作,为外贸企业顺利开展各项海关业务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兰溪国际商会和牛仔面料对外贸易省级预警示范点作用,搭建起兰溪外经贸企业大服务平台。
3.加强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和监管。发挥信用管理系统作用,加快对外贸易便利化进程,实施出口100%实行电子监管,推行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措施,培育出口免验企业。鼓励企业用足用好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利用区域性贸易协定政策,提高外向型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4.搭建国内外参展平台。引导企业用好展会平台,对接国内外市场,开展高端装备、新材料项目对接。力争获得广交会摊位100个,华交会摊位10个,境外参展展位100个。
五、以“纺织强市”为抓手,推进传统产业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经信局、质量技监局、纺织行业协会
配合单位:商务局、科技局、国税局、财政(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
工作要求:
1.加快推进棉纺织产业集聚升级。积极实施“纺织强市”创建,强化集团发展、集约创新、整体转型。积极引导纺织业技术创新、产品结构调整和纺织产业链延伸,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模式,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在纺织产业中的融合应用,推进我市纺织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发展。实施印染行业整合提升,力争组建2家以上较大规模、技术含量较高的印染企业。
2.强化纺织产业平台建设。浙中纺织品综合市场一期竣工投运。利用兰溪棉纺织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实施纺织产业带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各类平台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化产业服务指导,推动纺织业集群化转型发展。
3.加强省棉纺织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完成项目装修工程,增加相关检测设备,开展国家实验室认可活动,增强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增强检验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加大棉纺织品出口基地扶持力度。优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区域性出口大户,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出口品牌培育,加快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提高品牌产品出口规模,提高产业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