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清水零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清水零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五水共治”工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清水零点”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设美丽生态兰溪。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水零点”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促使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消灭全市黑河、臭河、垃圾河,推进全市流域治理,有效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二、行动对象
农村污染:黑河、臭河、垃圾河以及城市建成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三江五溪”200米范围内的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内的不规范养殖行为。
生活污染:“三无”住家船舶、所有水上餐饮船舶、非清洁旅游船舶及其他所有直接向兰江排放生活污水的行为。
工业污染:沿江沿河排污企业和单位,特别是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印染、制药化工、农药化工以及其他化工企业,非法小制革、小冶炼、小废塑、小水晶、固废拆解等严重污染环境企业。
其他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及群众反响强烈的焦点问题。
三、行动方式
行动采用自查与排查相结合、常规与突击相交错、处罚与教育相融合的方式。
各镇乡(街道)实施辖区内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各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企业排污行为的以双休日突击检查、夜间“零点”行动为主。
四、工作分工